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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肴肉是下酒的一等小菜。可惜,现在我的酒虫爬满了喉咙,等不及水晶肴肉了。
先把猪蹄拿出来泡在冷水里,等泡足半个时辰再来做吧。
一手拿着两盘菜,都是些花生米、葡萄干之类的小菜。想也知道,今天我没能出去买菜,厨房里能用的,除了这些还有什么?
不想再跑一趟,酒杯就咬在嘴里带过去。如果能有陈伯那样,一手叠十几个碟子的功力就好了。
回到房间,把菜小心地放在桌子上。
老爷已经把礼物拆开了,小巧的箱子里,装着我选的三个小礼物。老爷正拿着一个仔细琢磨,桌上放着一个,应该是看过了。箱子里还有一个。
取下嘴巴里叼着的酒杯,因为怕掉下去,咬得有些用力,牙齿有点麻麻的。
酒泥还在,没有敲开酒泥的工具。上次开花雕的时候,是借用了柴房的柴刀敲的。开女儿红则是老爷的杰作。
还是叫他帮忙吧。
我绕过桌子,轻轻地推下老爷。
没反应。看起来,是被乞巧子做的璇玑盒迷住了。
再推下。
还是没反应。仍在用心琢磨着,那个有着很多零件的木方块。
稍微用力一点地推一下。
这次是换了个姿势避开我的手,皱着眉拆分方块。
还是没反应。
「老爷。」我叫一声。
方块被拆开了,成了一堆零件。
「王爷。」
开始一件一件地拼凑零件。据说璇玑盒共有七十七种拼法,每种都不同,但每种都能拼成一个完整的方块。
……
「亲爱的。」
「什么事?」一张超级大的笑脸迎上来。我的脸上立即挂满了黑线……
「帮我把酒泥弄掉。」喝酒要紧。
「好。」让无数人尖叫的帅脸,凑过来亲了一下我的脸颊,捞起一坛酒,只是稍稍使力,酒泥便从中裂出一条缝隙,而后散落成一堆拌着壳壳的小小泥块。
美酒……
喝了快三年的绍兴黄酒,完全只喝黄酒。
绍兴的黄酒天下一流。但是,乍闻到久违的白酒的香味,口水还是不由得满溢了出来。
拿小酒杯摆下,我无比珍惜地捧起酒坛,慢慢倾斜……
一道细细的酒泉,精准地注入小酒杯,刚刚好在酒满出杯面,将溢未溢的时候打住,完全没有浪费一丝一毫!
笑话!这么嗜好美酒的我,怎么可以浪费哪怕半滴美酒呢?
轻手轻脚地放下酒坛,立即把原来盖在上面的竹叶盖回去,免得美酒的酒气跑掉。接着,就是享受美酒的时间了……
深深地嗅上一口气,清香幽雅,这么一小杯,喝完并不多刚好睡半个时辰左右,醒了,就好去煮水晶肴肉了。不错不错……
凑近只能以「滴」来计算酒量的酒杯,摆定姿势,以杯就口,小小地抿了一点点美酒……清香流淌过舌头的每一个味蕾,舌头的任何一个部位,都能够清楚地感受到那种独特的味道。
夹杂着满溢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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