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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旋转木马上下来,两人买了热乎乎的姜汁可乐, 坐在游乐场的长椅上。温喜儿盯着自己的脚尖, 余生望着远处的天空。

  腰间揽过一只大手, 温喜儿顺势靠在他的怀里, “生哥, 问个老土的问题,你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我?”

  “什么时候啊——”余生低头看她,诚实道:“算是一见钟情吧!”

  温喜儿自我翻译了一下,“见色起意!”

  余生点点头, 笑了,“嗯, 这么说,配得上我女朋友的外貌。”

  “哈哈哈……”温喜儿挠了挠他的下巴,“我男朋友的颜,让人见色不敢起意。”

  “我就这么丑啊?”

  “不,是太帅了。”

  余生勾起嘴角, 从兜里掏出个四方小盒。

  定情信物么?钻戒?项链?温喜儿觉得自己很俗气, 却又俗气地期许着。

  盒子打开, 是余生一直带在手腕上的那块复古机械手表, 上次说要改了皮带长度再送给她。温喜儿没放在心上,此刻见了有些意外。

  “十八岁时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对于那个年纪的我来说真贵啊!但是又特别喜欢,就一咬牙买了下来。除了工作需要,这些年没摘过。它陪着我赶通告、上大夜戏, 风光过、也破产过,还有东山再起。现在送你了,我把我的过去交给你,我的未来与你在一起。”

  表盘比较凉,余生放在手心里捂了一会儿,才为她戴上,“喜儿,希望你喜欢。”

  “喜欢。”大大的机械表戴在纤细白皙的手腕上,有种偷穿男朋友外套的感觉。听了余生表白,温喜儿越发珍惜。呼了一口热气,用羊绒围巾擦了擦,发现表盘中‘余生’两字全拼旁,加了&WXE,‘温喜儿’的首字母缩写。

  余生有些遗憾道:“地方不够,只能刻缩写了。”忽然想起了什么,拉开外套拉链,从领口里掏出根皮绳,上面串着两枚对戒。“这个刻了全名。”

  说着,将戒指套在她的指头上,也没等温喜儿伸手去帮他戴,余生先自己给自己套上了,炫耀道:“我后备箱里准备了满满一下子的玫瑰花,待会给你看。”

  “……”温喜儿揉了揉眉心,实在不知道该夸他浪漫啊,还是浪漫啊……

  “所有礼物中,我最喜欢这块表。”被赋予了故事的东西才令人触动,温喜儿抬起头,真诚道:“生哥,我把我的宝贝菜刀送你吧!”

  余生以为听错了,将耳朵凑了过去,“什么?”

  “我说我把我的老式杀猪刀送你,还能刻下一篇情书。虽然我文笔不好,但我愿意试试。”

  余生咽了咽口水,视线四处飘荡。这……这拿回去供哪啊?

  温喜儿看他的神情就知道被嫌弃了,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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