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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所有喜欢的东西都买回家来,类似一个收藏狂,买回来以后却又连欣赏的兴致都没有。

  唯一能让他当成心肝至宝爱不释手,有事没事就拿出来看的,是一根被他锁在书房保险柜,相当貌不起眼的金簪子。

  金簪子不知经历了多少岁月,已经被他摸得看不出原本面目,像一根深黄色的小细棍儿。

  顾云廷犹记得小时候自己不懂事,偷偷趁他不注意拿出来看过。

  结果就是从不动怒的顾临野把他狠抽了一顿,屁股皮开肉绽,一两个礼拜都穿不了裤子,从那以后老老实实,再也不敢造次。

  到今天他仍然好奇那根簪子是谁的,不过已经知道顾临野不想说的事就绝对不会说,于是懒得费工夫去想。

  他一脚踹翻地上的木雕漆金大象,大摇大摆上了楼,走进自己住了十几年的房间倒头就睡。

  一觉醒来已是傍晚,顾临野还是没回来。顾云廷草草吃了点东西继续睡。

  夜深人静时,有人轻轻摸他的头发,把他从梦乡里拽了出来。

  顾云廷睁开眼睛,借着清冷的月光,看见了身穿白T的顾临野。

  微弱光芒中,他仍然是个青年,已经看起来比自己都年轻。

  顾云廷揉了揉眼,咕哝,“你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又跑到破庙里当和尚去了。”

  顾临野好脾气地笑,“做过的事我怎么会再去做?倒是你,又吃瘪了?”

  “谁说的?”

  “不吃瘪你不会一回家就睡觉,小时候你被高年级的同学打了就是这样。”

  顾云廷被他说中了心思,无法反驳,起身借口上厕所进了卫生间。

  顾临野心里清楚他的个性不好相处,甚至算不上好人,但是喜欢他身上的一股劲儿。

  想做什么就一定要做,不在乎别人的眼光,永远充满动力。

  活了太久的人,是很难拥有这股劲儿的。

  因顾临野没吃晚饭,别墅就又开了一顿夜宵。顾云廷陪他坐在价值连城的金丝楠木椅子上吃火锅,餐厅里飘满麻辣香气。

  吃了片牛百叶,他提起盛钰吉。

  “我真的觉得她不是普通人,爸,要不您跟我说说,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顾临野悠然地喝着玫瑰米酒。

  “你好奇就自己去寻找她的秘密,何必把我拉下水。”

  “她不会跟我说。”

  “你亲口问过她了?”

  顾云廷没问过,但是想想也知道结果。那女人老跟他作对,怎么会说真话。

  顾临野好似个看热闹的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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