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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馥馥没好气地看他一眼,“行啦,知道您是优秀校友。”

  同一所学校又是同届同学,虽然莫炀的优秀让林馥馥觉得骄傲,但也让她觉得有些许自卑。人们都说两个人在一起要三观一致才能长久,林馥馥不想永远都仰望他,所以她才想着去竞争主编助理一职,想要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这些莫炀是全然不知的,毕竟他并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优秀的人。他活到这个年头,一步一步走来,并非一步登天,所以不浮躁,也不会傲气。

  可在外界看来,莫炀就是一个天之骄子。

  莫炀啄了啄林馥馥的脸颊,哄着说:“你求我啊,求我我就给你入场券。”

  林馥馥还偏不求了。

  = = =

  两人一同出门。

  莫炀收拾起来总是很快,刷个牙,随意用清水洗了把脸,护肤品也不擦,简直不像是一个明星。

  他执意要送林馥馥去上班,她嘴里拒绝,但心里其实很高兴。这样的日子总是希望多一些才好。

  路上照例是要买早餐的,但林馥馥想了一圈竟然没有一点胃口,甚至想到早餐的时候还有点反胃。最后索性就买了一杯豆浆填胃,实在被莫炀扰地没有办法,她又要了一个甜甜的高粱包。

  莫炀重新启动了车,不免问她:“别跟我说你最近都不吃早餐?”

  林馥馥一脸无辜,“就是今天早上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呢,没什么胃口。”

  “没胃口也要吃点,一个大早上工作,胃里没点东西怎么成。”

  莫炀是深受胃病困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以前吃饭作息没有规律。

  这两年被调理地倒慢慢地有所好转,但一旦饮食不规律胃部就要来抗议。他可不想林馥馥受这种罪。

  林馥馥点点头,乖巧地说:“知道啦。”

  将林馥馥送到写字楼之后,莫炀又开车转去了朱嘉上家里。

  朱嘉上家就在烽市城西。

  几年前莫炀的第一个助理因为结婚而辞去工作,朱嘉上才来顶替。算起来,朱嘉上做莫炀的助理也有三年多的时间了。当时面试助理有好几个人,但莫炀听说朱嘉上是烽市人的时候便留意了几分。

  莫炀对烽市这个城市到底是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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