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45(1 / 2)

加入书签

莫炀知道的,他的母亲这辈子已经不容易,他不该再去添堵。所以他所有的逆反的心理都只是藏在心里,包括深夜抽烟。他学会了抽烟,但从来不会在母亲面前抽。即便内心反抗,但都不想让她生气和不开心。

  莫炀说:“我妈真是一个挺自私的人,她这辈子没有完成的心愿全部让我来完成。学习钢琴是她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好没学成的,所以她总逼着我去学,从来不问我愿不愿意。”

  林馥馥不免问莫炀:“你很讨厌钢琴吗?”

  “很讨厌,很讨厌很讨厌。”莫炀说着又反悔了,他说:“小时候很讨厌。”

  林馥馥始终记得那年学校元旦文艺汇演,莫炀如王子一般坐在舞台中间弹钢琴。她喜欢看他弹钢琴的样子,高贵优雅,结合他身上男性的荷尔蒙,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

  但林馥馥却从来不知道,原来莫炀讨厌钢琴。

  他讨厌钢琴,却能将钢琴弹得那么好。

  “那现在喜欢吗?”林馥馥问。

  “我也不知道。”莫炀低低地说,“从十岁开始,钢琴陪伴了我整整十六年。”

  小时候练琴,一天至少练习三个小时,每次认真立指触键第二天双手便会疼痛。然而他必须忍着痛继续练习。日积月累,疼痛不再,其实是人的感觉系统调节和麻木的结果。

  曾几何时,莫炀也忘了自己是否讨厌钢琴。他所有的创作曲目都离不开钢琴,也因为钢琴,他成为当之无愧的创作小天王。钢琴带给莫炀的,有很多名誉上的成就,包括不菲的收入。然而喜欢与否就好比是麻木的感官,也无从判断。

  这样的莫炀让林馥馥的内心绞痛,她着实不忍看到他这副样子。

  他的躯壳似乎与灵魂已经分离,陷入了一种盲目和茫然之中。林馥馥想拉他一把,但无从下手。

  说着说着,莫炀的声音便开始微微颤抖,他轻声地对林馥馥说:“是我害死我妈的,是我。”

  “莫炀。”林馥馥伸手轻轻拍着莫炀的背,“不是你,你别这样说。”

  莫炀摇头,“莫易云出轨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他瞒得深,二十多年。你知道吗?那个私生子竟然和我同岁。”

  “和我同岁,不对,就比我小几个月而已。这什么概念啊?我每次想到这个都会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当年为什么非要让我去烽市读书不可?是莫易云提议的啊。他的情人和私生子就在烽市呢。可我妈呢,还真以为烽市的中学镶了金,她把自己的嫁妆首饰全部卖了,凑钱买了烽市的那套学区房。”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