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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难保证会不会发生踩踏事件,这真不是夸张的说说。
烽市这个地方不像是上海和北京这种一线城市,充其量这里就只能算三线城市,所以能看到明星是难得。莫炀虽然不是烽市人,但因为他以前在烽市读过书,故而也被当成是半个烽市人,可以称得上是烽市之光。
女装店逛出来之后,相邻的就是一家精品男装店。
反正随便乱逛,两个人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就钻进了这家男装店。
没想到还真的让林馥馥看上了一件男装大衣,她正想说让营业员把这件衣服拿下来看看,就听到身后一个女生道:“您好,能把这件衣服拿下来我看看嘛?”
是很甜美的女声,让林馥馥不禁转头来看了眼。
女孩子见林馥馥朝自己看,于是礼貌地朝林馥馥点了一下头。
周小琴在林馥馥耳边说:“哇,我是见到天仙了吗?”
是啊,天仙。
林馥馥愣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一个形容词可以形容眼前的女孩子,真的好美啊。
女孩子穿一件大衣,脚上踩着一双平底单鞋,长发披散在脑后,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好仙。
她的美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那种美,美得毫无攻击性,看起来又柔弱,又惹人疼。即便林馥馥一个女孩子,看到了眼前这个女孩子都忍不住感叹。既生瑜何生亮啊。
服务员将那件大衣拿下来给女孩子看了眼,只见女孩子皱了皱眉,“不知道我男朋友会不会喜欢这种款式。”
服务员笑着说:“这种大衣款式最经典,永远都不会过时,不知道你男朋友穿多大的?”
女孩子想了一下说:“他快有一米八五吧,体重大概是75公斤?”
好像不是很确定的样子。
“呦,这就是典型的衣架子。”服务员说。
女孩子也笑了笑,“他穿什么都挺好看的。”
这一笑更是不得了,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气少了,好像是落入凡间的天使一样,又生动又有灵气。
服务员说:“那就穿这件吧,我看L号的就可以了,我们装柜每个号就只有一件了,刚好还有L号,他穿应该很帅。”
女孩子点点头,碰巧电话铃声响起,她对服务员说,“嗯,帮我留一下,我先接一个电话哦。”
服务员笑着说好。
一旁周小琴看了看这些男装,又看了眼侧过身接电话的女孩子,对林馥馥说:“你猜仙女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真知道谁会有那么好福气。”
林馥馥摇摇头,想象不出来。
谁知周小琴又说:“怕只怕仙女配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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