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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馥馥第一次开口,跟着所有人一起喊:“莫炀!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啊!”
这里所有人都喜欢莫炀。
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大声告白。
七点半,音乐声响起,莫炀缓缓从舞台中间升起,他拿着话筒,开口演唱:“恋恋秋。”
周围尖叫声此起彼伏,林馥馥的眼眶开始湿润。
整场演唱会下来,林馥馥以为自己会和所有人一样跟着大合唱,但是她没有。
全程她都很认真地看着屏幕,因为距离太远,她看到的舞台上的莫炀其实并不清楚。整场演唱会她都很兴奋,她也想开口跟着唱,但发现自己更喜欢静静地看着他,因为不想所有他的所有。
看着他坐在台上弹钢琴,看着他高举话筒,看着他随性演奏吉他……
他真是十强全能,让所有人喜欢他的人都无比骄傲。
如果他知道她曾来看过他的演唱会,他会不会有些高兴呢?
林馥馥忍不住还是跟他说了,跟他讲了自己那一整天是如何去的演唱会,如何听的演唱会,又如何回的家。
那头的莫炀紧紧地看着屏幕里的林馥馥,看着她说着这无比心酸的一路,心跟着酸。
到底还有多少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他叹了口气,对她说:“傻瓜。”
“我不傻啊。”林馥馥无辜地说,“因为好喜欢你啊,所以觉得这一切都好幸福。”
她从来不觉得自己可怜,反倒觉得因为有这么一个喜欢的人,她的人生才有了更多有趣的经历。
“这一次,离我很近很近,好不好?”莫炀说。
林馥馥闻言有些惊喜,“真的嘛?是不是第一排?”
“嗯,第一排。”
“耶!太棒了。”林馥馥好高兴啊,甚至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地说:“莫炀,你是我男朋友诶。”
他更正:“我是你老公。”
= = =
以因为演唱会时间是周六晚上,所以林馥馥不需要特地请假。她周六一大早乘坐飞机到达北京,独自一人前去。
林馥馥到北京航站楼的时候朱嘉上早已经在等候。
朱嘉上接到林馥馥,解释说:“莫爷还要最后一轮彩排,本来是要来接你的。”
这事莫炀跟林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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