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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知道。”

  相较于大多数南方人喜欢雪不同,林馥馥从小就不太喜欢下雪。

  林馥馥一直觉得,南方下雪是灾难,雪后湿漉漉的地面,从室外到室内必定一片泥泞。更别提下雪时的寒冷,在没有暖气的南方,一切都是难么难熬。

  以前冬天写作的时候尤其难熬,手指头露在外面冻僵,字写起来都是歪歪扭扭的。

  那年林馥馥家开过小卖部,到了冬天下雪天的时候屋子里总是能被踩得一块一块黑渍。她那个时候总是要拿着拖把,随时准备将被人踩脏的地面拖一遍。

  下过雪之后等待化雪,即便是阳光明媚,但晾晒的衣服好像怎么都干不了。

  刺骨的寒冷,这都是林馥馥小时候的记忆,所以对于烽市的冬天她一直都不太喜欢。

  可现在似乎大不相同了。

  当林馥馥光着脚踩在大理石地板上眺望着窗外的雪,当她的脚边缠绕着几只爱粘人的小猫咪,当她不用再穿得笨拙不堪,寒冷阻挡在外,这个冬天似乎也可以很美好。

  莫炀走过来从背后抱着林馥馥,难得看她一脸兴致盎然。他

  印象里每每到了下雪天她总是一脸的不开心,别人去玩雪,她总是离得远远的。

  他不想扰了她,却不得不说:“休息了这么些天,今晚我得去北京了。电影的后期要跟着,也要准备演唱会的事宜了。”

  本来是今天一早就要离开的,但因为天气原因,他又可以偷偷赖着不走。

  林馥馥了然地点点头,她逐渐在习惯他的繁忙。像现在这般悠闲时光,都是偷来的逍遥。

  其实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几乎天天黏在一起,林馥馥要上班,那么莫炀中午就开着车带着自己做好的爱心便当去地下车库等她。

  莫大爷这段时间像极了全职家庭煮夫,每天上午对着冰箱里的食材一番研究,他现在沉迷制作美食不可自拔,没事就拉着朱嘉上给自己指导。

  现在又要去北京,最不想离开的是他自己。

  “回来再给你做饭好不好?”莫炀说。

  林馥馥笑,“辛苦你了。”

  于是,这也是林馥馥第一次送莫炀去机场。

  两人这次分别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的,越是这般亲密无间,越是舍不得分离。

  在机场要道别的时候,莫炀揽着林馥馥亲了又亲,“一个人乖乖的,想我了就给我视频,我都在。”

  她乖乖地点头,“你快走吧,催了呢。”

  “操……老子不想走。”

  怎么就会这样呢,明明不过是几个小时的行程,却觉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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