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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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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感觉到甜。

  炸酱面做完之后莫炀第一时间就端过来放在桌上招呼林馥馥过来品尝。

  如果他身后有一条尾巴,这会儿肯定转成了大风车,他等待着林馥馥来撸毛。

  知道林馥馥喜欢吃蔬菜,莫炀多放了一些萝卜丝黄瓜丝和豆芽。炸酱面刚端上来的时候,卖相极好。

  林馥馥也是满心的期待,看着就让人特别有食欲。

  右手受伤后,林馥馥只能用左手吃饭。她此前没有用左手拿筷子的习惯,所以吃饭也成了一个小小的问题。

  见她现在不方便用左手拿筷子,于是莫炀动手夹了一口面喂她:“来,尝尝。”

  林馥馥有些羞,但还是张嘴尝了一口。

  吃了炸酱面之后,林馥馥才发现莫炀真不是说说而已,他做的酱料是真的很好吃。林馥馥还记得以前莫炀妈妈做的那个炸酱面的味道,其实是和这个味道差不多。不过不知道是她很久没有吃过还是现在肚子实在饿,总觉得莫炀做的这份最特别。

  林馥馥伸出大拇指毫不吝啬地夸奖:“真好吃。”

  莫炀满意地微微笑着,心里竟然比得了金曲奖还要开心。

  突然想到什么,林馥馥问莫炀:“你吃炸酱面的时候会吃大蒜吗?”

  莫炀抬眼,“大蒜?”

  林馥馥说:“我哥说吃面的时候就大蒜味道一级棒。”

  莫炀皱眉,“哦,我不这么认为。”

  大蒜和生姜的味道他都不喜欢,尤其想到味道重的东西吃下去之后,莫炀眉头加深,林疆疆这个变态居然会喜欢这种滋味?

  林馥馥见莫炀这样一脸排斥的表情,也就没有再说什么。想来也就只有林疆疆这个奇葩,每次吃面条的时候“滋遛滋遛”恨不得整个大街都听到他在嘬面条。

  两人对坐在圆桌上,一人一碗炸酱面,旁边还有一杯蜂蜜柚子水。

  相较起来,莫炀是真的很斯文。别看他看起来一副不拘小节的样子,其实做起事情来比谁都要细致一些,在饭桌上也是,他低着头吃东西时不爱喜欢说话。

  林馥馥左手不方便用筷子吃面条,索性就用叉子。

  晚上八点多,其实正是万家灯火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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