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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嘶。”

  林馥馥因额头上那一阵刺痛给惊呼出声。

  莫炀认真一看,她额头上肿了一块,还淤青了。

  他原本柔和的神色严肃了些,问:“怎么弄的?”

  “就不小心撞了一下。”她心虚地说。

  晚上刚开始脑门撞在方向盘上好像没有什么,谁到了后来上面居然青了一大块。晚上她洗漱的时候她才自己发现脑袋上的淤青,不过转念又忘了。

  莫炀探起身,仔细看了看,“真的?”

  他将信将疑,“看起来倒是没有什么大碍,不过这笨脑袋再这么一撞,不知道是不是变得更笨了。”

  他说完又轻轻地在她的额上面亲了一口。

  林馥馥不甘心地反驳:“我怎么就笨蛋了?”

  “咳咳。”莫炀清了清嗓子,“初中一年级英语单词,把girl拼写成g-r-i-l的,是不是你?”

  林馥馥闻言更羞了。

  她学生时代的时候英语就是薄弱项,这点他是再清楚不过的。

  林馥馥这个人其实不算内向,但是她天生说话迟。一般小孩两岁的时候都能说一个完整的句子,但是林馥馥到了五岁之后才会说一句整话,而且还是非常简单的:“妈妈,我想上厕所。”

  林馥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她不是特别喜欢开口说话。于是与她不熟的人,都会以为她很高冷,加上她这个人一向是慢热,所以从小到大朋友并不算特别多。若不是她长相乖巧可爱,敢接近的人几乎没有。

  到了上中学后,林馥馥迎来自己人生的一个大难题——英语。

  中文这项母语林馥馥花了十几年才算运用恰当,这突然冒出来的英文,让她陷入困境。其实她的各科成绩都算不错,唯独英语总是在及格的边缘来回徘徊。尤其在英语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责她发音不标准的时候,她打算彻底放弃英语这门课程。

  那年,中秋的烽市还很炎热,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凉,入秋的雨却迟迟还不肯来。林家和莫家两家人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刚好是一个中秋节。

  饭桌上,薛白梅随口提了一句:“馥馥的英语真是非一般的差,不过也不能全怪她,都是继承了我和老林的基因。”

  第一次和莫炀同桌吃饭,没想到她老妈居然就说她的坏话,林馥馥抬脚踢了下薛白梅。

  怎料薛白梅又道:“怎么了啊?你踢我干嘛?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林馥馥当时缩着脑袋在饭桌上吃菜,闻言恨不得整个人再缩到地底下去。

  林家这两个长辈都是初中毕业的文化,以前是自己不爱读书,现在是恨不得子女能够多读点书。所以即便这两位再辛苦,也要儿女好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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