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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一处花店前,莫炀又吼着让停车。

  朱嘉上车都还未停稳,莫炀就拉开车门下去。没过多久他回来,捧着一大束向日葵回来塞到林馥馥的怀里。

  “看清楚了,你喜欢的是向日葵,别傻乎乎的乱收自己不喜欢的玫瑰花。”

  林馥馥郁闷地捧着向日葵,软软地,小声地说:“我知道啊。”

  莫炀的火气在听到林馥馥这软糯的声音就受不了消失全灭。

  真的,他简直不能理解这个世界上怎么有那么可爱的人,让他抓心挠肝,心痒难耐。

  车继续行驶。

  林馥馥明显在看到向日葵的时候露出了微笑,这会儿她正伸出可爱的食指去轻轻抚摸向日葵。

  她的指甲修剪地整整齐齐,没有涂指甲油,天然的粉嫩色指甲壳来看着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莫炀舔了舔自己的下唇,语调懒懒地对林馥馥说:“喂,你还欠我的补偿,忘了?”

  他一说林馥馥里面就想起来了,红着脸回答:“没忘呢。”

  本来莫炀是抱着逗她的心态在问,企料等到的回答却出乎意料。那一瞬间,毫不夸张,他整个人的血液都在沸腾叫嚣着。若不是顾忌着现在在车上,他真能像狼一样将林馥馥扑到。

  深怕她下一秒就反悔似的,莫炀小心翼翼又带着点讨好的语气,说:“现在去我那儿好不好?”

  驾驶座的朱嘉上忍不住翻翻白眼。

  骚还是我莫爷骚,肉麻死人不偿命。

  林馥馥低着脑袋看着怀里的那束向日葵,低低地回答:“……好。”

  ☆、(*^▽^*)

  

  二十四节气的今天是处暑,即为出暑,炎热离开的意思。不过很显然,烽市离出暑还有一段距离。

  下午六点半,艳阳还挂在半空中,丝毫不见暑气消退的迹象。

  车辆驶入了水湘谢,在这个据说是烽市名人富豪的聚集地停下。这也是林馥馥第一次来,与传闻中和想象中的无异,这里似乎是世外桃源。

  下了车,林馥馥捧着那束向日葵跟着莫炀进入大门。

  以前上学的时候,路过学校的那条道上有一小片向日葵,每次林馥馥经过那里的时候总是会驻足观赏。<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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