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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她默默回答,忽然又反应过来,“定位给你干嘛?”

  “林馥馥。”

  “在。”

  “老子热身刚结束你就敢跑?”

  ☆、(*^▽^*)

  

  见到莫炀是半个小时后。

  林馥馥一个人坐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看着窗外。

  她感觉自己肚子饿极了。

  晚上她连牛排都还没有吃完就被他抱到床上去做运动,根本等于没有吃东西。

  等等。

  明明从七点到十一点他就没有间断过……他居然说自己是刚热身?

  不过林馥馥的心里却是很开心的。

  她一直以为自己会很从容,不眷恋,不会靠着灰心坐待变天。但她没有想到,他的一通电话却像是她生命中的一道曙光。

  刚才在家门口听到的话林馥馥心里是有些难受,但好像也不是特别难受。因为搬出去住这件事她早就想过,自从哥哥林疆疆被家里催婚起,林馥馥就知道自己迟早是要离开家的。

  烽市这边的习俗,结婚的时候男方必须要有一套房。林疆疆今年三十岁,大小不过是个税务局的管理员,别看公务员的名声好听,但他根本还攒不到买房的钱。所以父母早就提过把房子重新装修,就让林疆疆当婚房。虽然以林疆疆的倔脾气不见得会答应,但家里现在这套学区房对林疆疆未来未来的孩子来说的确是难得的黄金地段。

  林馥馥现在难过的是,如果她搬走了,那她和莫炀的那半点关系似乎也断了。本就没有多少交集的两人,以后连邻居都不是,还有机会见面吗?

  可眼下她在等着他,总觉得心里空缺的那块角落正在慢慢被填满。

  便利店的店员正在打着瞌睡,街道外的霓虹闪烁,林馥馥静静坐着捧着一杯热奶喝了一口。她的确是不累的,一整晚的运动她是真的半点力气都没有使。可饿也是真的饿,她几乎吟叫了一整晚。

  大口大口地吃着刚加热过的饭团,丝毫不在意所谓的形象。饿到了一定程度,这平时看不上眼的饭团竟成了人间美味。

  莫炀一下车就看到坐在便利店内狼吞虎咽的人。

  街道上大部分的店铺都已经关门了,只有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闪着明亮的光。而女孩子就坐在着暖光之中。

  她看起来乖巧地不行,脸颊圆鼓鼓的,嘴里塞着饭,像只白色的竹鼠。

  于是他就戴着口罩静静地站在外面看了一会儿。

  忽而想起,以前在学校食堂的时候,他就很喜欢远远看着她吃东西的样子。明明对他来说是那么难吃的饭菜,可到了她这边竟然成了人间美味似的。于是他也跟着和她打了同样的饭菜,一尝却不过尔尔。

  其实有时候他也会到她家里去吃饭,两家只隔了一堵墙,因为林父林母都是热情好客的人,逢年过节邻居围坐在一起热闹是常事。但林馥馥总是喜欢离他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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