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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郭美溪因为意外早产,说起来,陆翊风也只比陆翊凌大一个月而已。

  在陆翊凌来到陆家之前,陆亚华在他的儿子里,是比较满意二儿子陆翊风的。原因无它,陆亚华的大儿子陆翊南,是个双腿具废的残废。

  做爹的总是喜欢像自己的孩子,陆翊南生性温柔,对谁都是和颜悦色的,没有一点身为陆家长子的架子,说好听点是温文尔雅,难听了说就是生性软弱,压不住底下的人。

  陆翊风就不一样了,虽然才十三岁,但是十分聪明,四肢健全,虽然性格阴沉了些,但是瑕不掩瑜嘛,照顾陆翊风的佣人也都很敬畏这个极其聪明的二少爷。

  陆家除了陆亚华这一支嫡系,其他旁支的人数十分可观。要想养活这一大家子人,可是不容易的。

  陆家虽说家族历史悠久,祖上还做过大官,但是随着时代变迁,也开始下海经商,并且做的风生水起,百年的时光湮没了太多曾经和陆家一样辉煌的大族世家,唯有陆家似乎受了神灵庇护,百年来一直长盛不衰。

  陆亚华常年辗转在世界各地,本来他觉得陆翊凌还小,应该找一个安稳的地方好好学习,但是陆翊凌表示出惊人的觉悟,主动提出要跟随敬爱的老爹一起学习,并且使出绝招:抱大腿和刷脸卖萌,一来二去陆亚华也就随他去了,反正带着这么一个小孩子也没什么,再加上陆翊凌很乖,很乖,很乖。

  时间长了他也越来越喜欢这个小儿子,本来只是想带他玩,渐渐地也开始教他一些东西,陆翊凌在学习这些东西时表示出惊人的悟性,陆亚华没想到他这个小儿子这么聪明,恰好陆翊凌十三岁生日快到了,大喜之下为他举办了极其盛大的生日宴会,算是对外正式承认了他这个流落在外十多年的小儿子。

  “混账!”奢华的房间里,偌大的电视屏幕上在转播陆翊凌盛况空前的生日宴会,郭美溪气得将手中价值不菲的酒杯狠狠摔落在地,里面的红酒撒了一地,碎裂的玻璃渣溅落在优雅地坐在沙发上的少年鞋面上,少年长得跟瓷娃娃似的,皱了皱精致的眉头,呵斥道:“你干什么!都弄脏我的鞋子了!”

  “啊……”听到少年的呵斥,前一秒还怒气冲冲的陆家夫人就像泄了气的皮球,连忙回头道歉:“对不起!小风,你不要生气!妈妈会给你买新的……”

  “我生气可不光是因为这个。”这名少年正是陆翊风,从小受尽万般宠爱的陆家二少爷。

  “啊……那是为什么?”郭美溪不解道。她这个儿子极为聪明,其心智要远远超出同龄人,甚至连成年人都比不过他。

  这个孩子,是她的掌中宝,心头肉,是她毕生的骄傲。

  “我生气的是。”陆翊风一字一句道:“我本来以为你已经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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