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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即表示同情,当即拿出钱包,付了账。

再然后,我们散步回家,跑过超市时,我让他陪我进去买包方便面。

谁知,叶好居然在我选方便面时,自顾自拿了一车的东西。

当然,最后是我这个钱包没丢的人付账。

而叶好,提着两大包由我付账的东西,挥挥手,回自己家了。

这……有些蹊跷了。

难道,我遇见吃白食的了?

刚冒出这个想法,我就开始下死劲地唾弃自己。

寒食色,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这么爱财如命呢?

接下来,我和叶好开始了第三次的约会。

回家时,我终于确定——个背时的仙人板板,果然遇见吃白食的了!

在这次的约会中,叶好居然骑了一辆老旧得稍微碰碰就会散架的自行车来接我。

我咬咬牙,豁出去,上了。

迎着马路上灰扑扑的风,迎着路人好奇的目光,我慷慨就义。

来到馆子中后,要了菜,我开始细嚼慢咽,并打定主意,这次死都不会掏钱。

但是,这个叶好,心才叫毒啊!

吃到半途,他道声抱歉,说是去洗手间。

但这么一去,就如黄鹤一般,不复返了。

只打来个电话,说是公司临时有事,先走了,下次再联络。

我只能咬碎牙齿,付账。

我那一颗小心肝,拧巴得紧紧的。

我靠,想不到我寒食色活了这么些年,居然遇到对手了!

人家养的是小白脸,我养的居然是宽屏纯平脸。

这么一想,我瞬间像是打了鸡血混合鸭血最后混合手血旺一样的激动。

我决定,我要和叶好斗个天昏地暗,斗个你死我活,斗个寡廉鲜耻,斗个男盗女娼。

第四次约会,我事先表明,我没带钱包。

然后,叶好笑笑,说今天我们吃点风味小吃。

他带着脚踏七寸高跟鞋的我,走了十条街,终于来到了一家酸辣粉铺子前,要了两碗酸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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