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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么不习惯,是因为,童遥同学似乎已经很久都没有来找我了。

扳着小猪蹄算了算,自从那天离开我家后,童遥消失已经整整半个月了。

无声无息,连个电话也没有打来。

估计,他是放弃了。

这,应该是我期盼的结果。

只是,他就这么和我绝交了?

我心甚戚戚。

就在戚戚的当,童遥那位袖珍型小秘书来找了我。

她说,童遥离开这个城市了,他将公司交给了表弟打理,而自己,则独自去旅行,不知何时才会回来。

或许,永远也不会回来。

闻言,我心更戚戚。

童遥,比我更决绝。

我失恋一般都是赶别人离开。

而他失恋,却是赶自己离开。

小秘书眉宇间酝酿了一阵犹豫,最终,她拿出一封信,递给我。

我展开,看清后,心,却凉了半截。

信纸上,有着几滴血。

褐色的干枯的血,将信纸弄得皱皱的。

小秘书说,半个月前,童遥不知受了什么刺激,晚上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喝酒,边喝,边在写信。

童遥喝了很多,加上前段日子肠胃本身就不好,竟然胃出血,晕倒在地,还是值夜保安发现了,及时将他送入医院,才没什么大碍。

在医院修养了三天之后,童遥似乎彻悟了,便做出了要离开这座城市的想法。

他将所有的事情交待清楚,便头也不回地踏上了飞机。

他只是让小秘书在他离开后,轻描淡写地告诉我这件事。

但是,小秘书犹豫许久,还是决定亲自来向我说清楚。

我看着那封信,上面只有寥寥几字。

“食色:我……”

就这么几个字,下面的空白上,便是血迹。

但就是这么几个字,却表达了很多东西。

小秘书咬咬下唇,斟酌许久,终于道:“寒小姐,其实童总真的对你很好。”

我没有回应,但是我心里有个声音在道:“我知道。”

“每到一个时期,他都亲自去商场为你选购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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