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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两根棒棒糖,绝对能吃一上午。”我对此深有体会。

小乞丐用掀起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从柜子上拿出一个银色的东西,递给我,道:“这是我昨天在屋子里捡到的,你看下,是不是你的。”

我接过。

那是一枚银戒,流光在上面静谧地淌过。

并不贵重,刚刚能套进我的无名指。

它,曾经是属于我的。

那是我十九岁生日时,温抚寞送给我的,他说,以后会买枚真正的钻戒,真正地娶我过门。

可是我们的关系没能等到那一天,就完结了。

当初分手时,我以为自己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还给了温抚寞。

但是回家后,才发现,还有个漏网之鱼。

它安静地躺在我的床头柜上。

当时,我拿起它,倏地扔出了窗外。

它在空中,划出条银色的线,然后落在草丛中。

接着,在阳光下,它静谧地哽咽着。

我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想的,但是我下了楼,我将它捡了回来。

我一直将它锁着。

“昨天,我想你柜子后一定很脏,就推开,想打扫一下,结果就发现这个指环,我想应该是你不小心掉在后面的,就收了起来。”小乞丐道。

他说得没错。

在搬到这间屋子后,有一次喝醉了,我将它翻了出来,向着天花板上一扔。

一道充满力量的碰撞后,它就这么消失了。

那次酒醒之后,我没有再去寻找它。

可我知道,它一直都在这间屋子里。

“我去超市买东西了。”小乞丐似乎这么说道。

但是我没怎么在意了。

我将指环拿到窗前,对着阳光,看着。

指环内侧,刻着三个字。

寞爱色。

温抚寞爱寒食色。

寒食色爱温抚寞。

课桌上,指环上,脑海中,我和温抚寞都牢牢地将这些话刻着。

但是无论是笔,还是刀,都敌不过时间,都敌不过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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