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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一片鲜红,空气中浮动着阵阵蔷薇花的香味。我私自猜测,这里叫火薇都,也许真的是漫山遍野都是火红色的蔷薇,想必,很美。

临烨很快就做好了饭端到了屋子,饭菜很清淡,却很好吃。

“怎样?还吃得惯吗?”

我笑了笑,点点头,“没想到你一个男子还有这样的手艺。”

他也笑了,“我一个人住,总不能把自己饿死,更不能让你也随我一同饿死啊!”

他的言语随意却不轻挑,笑声听起来也让人很舒服,他又说:“你才刚醒,身子有点虚弱,回头我再给你炖些汤补补身子。”

“啊?不……不用麻烦,我也没什么大病。”毕竟不相熟,太过劳烦别人实在不好,我连忙推辞,他却只是笑了笑,低下头吃饭不再说话。

饭后,我过意不去,坚持要洗碗,而这回他没有推辞,只是在一旁看着,我洗一个,他便拿去擦干一个,配合得不错,只是我总觉这样的情景本不该发生在如我俩这般的陌生人身上,尤其,是在他说了一句话之后。

“这要是被不知情的邻里看见,还当我从哪里带了个媳妇回来。”

我当即就臊红了脸。

下午的时候,临烨说要去镇子上买点东西,嘱咐我在家休息,临赚还把一样东西交给了我,说是从我身上取下来的。那是一柄软剑,剑柄做得十分精致,还镶嵌着一枚鸽蛋大小的红宝石,乍一看那剑柄有点像装饰品。这样的东西,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人家能有的东西,而且在我熟悉地把软剑扣到腰上的时候,之前纳不踏实的感觉也瞬间消失了,这让我心中更是打鼓,我以前到底是干什么的?

整个下午,我都坐在房门前的台阶上发呆,嗅着空中丝丝缕缕的蔷薇花香,晒着暖烘烘的太阳,昏昏欲睡,不知不觉,太阳竟已西斜,天“轰隆隆”地打起了闷雷,看样子,一场大雨眨眼就要到了,可是这时候,临烨还没有回来。

第三百一十三章 去村口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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