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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她不懂,她萧宁愿恩记心,仇必报,快意恩仇此生,天下于她何干?”

  快意恩仇,好一位肆意不羁的萧家大小姐,难怪能请到脾气古怪的神医林,难怪能得长公主看重收其为徒,现在的萧婉比寻常小姐要出色,在长公主口中萧宁更为出色。

  “为这句快意恩仇,当浮一碗。”一名豪放的名士一甩头,发丝飞扬,举杯敬向长公主,“石华,祝你收此佳徒。”

  “王疯子,借你吉言。”

  两人对饮一杯,王渊看向坐在被长公主成为王疯子的人,是王渊的小叔叔,王家嫡出幼子,曾在长江边上怒骂慕容轩,骂得现在权倾北燕的燕王慕容轩抬不起头来,慕容轩曾有言,王疯子的嘴为天下锋芒,王疯子原名王封,从那次对决慕容轩后,还能全身而退,世人都成他为王疯子,行事够疯狂,王疯子虽然没叛出王家,但很少回王家住宅,嬉笑怒骂遍览南齐风景,南齐狂生都视其为偶像,推崇备至。

  王渊再见小叔叔,怎么也要请他回主宅一趟,祖母甚是挂念小叔叔啊。

  石华放下酒杯,扫了一眼不肯起身难掩怨恨的萧婉,道:“本公主为何要成全你?本公主为何要给你机会?萧婉,今日我送你一句话,不是你肯努力,就有机会,不是你勤勉好学,本公主就得收你为徒。”

  “萧家大小姐····大小姐···到。”知客的人结巴的声音传进文华阁,萧婉心中一惊,怎么会?怎么会?萧宁怎会出现?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文华阁门口,看清楚萧宁后,世家小姐失态的长大了嘴巴,名士公子也都微怔,不是因萧宁衣着如如何华丽,不是因萧宁特立独行,是因萧宁此时的狼狈,绛紫色袍子袖子被撤下一边,露出的胳膊是上有两道浅浅的血痕,血越红,肤越白,衬得萧宁肌肤剔透晶莹,宛若尚好的羊脂白玉,袍子上除了断掉的袖子,沾着灰尘,裙摆处有急促血迹,看萧宁走路的姿势,应该没有受伤,那就是别人的留得血了。

  如此狼狈不堪的萧宁,换一位小姐定会羞于见人,可萧宁脚步沉稳,似穿着最好的华服,极美的眼睛沉静得如同最上等的墨色水晶,眼睑下一道极浅的红痕,为萧宁增添了一抹妖异之色。

  萧宁在距离两步之遥时,站住了,和石华对望,“你还愿意收我为徒吗?”

  石华淡笑,“你是怎么弄得?这身装扮,本公主从未见过,萧宁,你打扮得不错。”

  萧宁摸了摸胳膊上的伤痕,轻蔑的笑了,眼眸却露出了快意,“我——打狗去了。”

  “被狗咬了?”

  “嗯。”

  石华对萧宁如何‘打狗’很感兴趣,笑着问道:“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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