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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觉得这是被人喜欢的表现,或者是第一次被人喜欢很激动。
哎……
要不是王晓华说话之后,就搁她面前继续高兴的看着手串,说不定明芯已经冲出宿舍揍人去了。
钱堂书那个杀千刀的,到底要干啥啊?
明芯深吸了一口气,压制住心里的怒火,看着王晓华指间握着的手串,一字一句的问道:“你真的很喜欢这个东西吗?”
“嗯,很喜欢呀。”
“有多喜欢?”
“特别的喜欢。”下意识回答完之后,王晓华才感觉到有些不对劲,疑惑的抬眸望向面前的明芯,轻声道:“怎么了?明芯姐,你刚才不也说它挺好看的吗?”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要是早知道是钱堂书送的,她肯定……
看着王晓华一脸迷茫的紧张,明芯不知道怎么了,总有一种单纯的孩子被花心渣男骗了的愤怒感。
“我现在觉得它不好看了,你也别戴了,特别丑,扔了吧。”
明芯刚说完,王晓华立马紧张地将手串藏到了身后,“我觉得挺好看的,明芯姐,你继续看书吧,我回去睡觉了。”
话音落下的同时,王晓华已经一溜烟儿回到了自己床上,宝贝的将手串塞到了自己枕头下面。
看着她小心翼翼的模样,明芯恨不得冲去将钱堂书从宿舍中拖出来打死。
哎,不行,直接打死太便宜他了。应该先脱光了衣服游街示众,然后再打死他。
整天就知道拈花惹草,祸害小姑娘,早晚有一天,会被人阉了的。
明明是王晓华的事情,但是一想到可恨的钱堂书,明芯就连手里讲畜牧业的书都看不下去了。
随便翻了两页,将书往旁边一扔,躺到床上闭上眼睛睡觉去了。
算了算了,不管了。自己一不是王晓华的父母,而不是王晓华的亲戚,管那么多干嘛。
都是快满十八岁的成年人,该有正确区分好人和坏人的意识了。
明芯翻滚了两圈,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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