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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遗书这个重要证据外,警方还有另一份重要的材料。那就是潘越的日记——这份日记一看就是从潘越的日记本上复印下来的,警方用这份日记来证明潘越的精神不稳定。日记的日期不连贯,大致都集中在事发的两个月内。
黎宇飞道:“如果我们警察仅仅凭着一封遗书就认定是自杀,也太过草率,这份日记是很好的佐证。”
潘越的日记,郗羽一直只闻其名,现在才第一次看到原文。
一个人的日记简直是通往这个人大脑的最佳捷径,李泽文翻看着日记本上的内容,看完一页就拿给郗羽一页。
在这些零零散散的日记中,潘越主要提到了自己的家庭。那段时间,潘越的家庭也十分动荡,日记里说潘越的父亲欺骗了全家人,准备跟潘越的母亲离婚。潘越的母亲生气老公的欺骗,夫妻二人互相憎恨,家里沦为战场,潘越在日记里说“我不知道这样的生活有什么意义”“谩骂、责怪,在家里的每一分钟都像溺水的过程”“我的家变成光怪陆离的舞台”“一个家庭变成这样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日记里也有部分关于郗羽的内容,他说家里根本呆不下去,只有在学校里看到郗羽的才会心情好一些。他说自己总是找理由从一班的教室外经过,只是为了多看她一眼。
在郗羽拒绝他之后,他的日记里说,我没想到,我和她居然连朋友都做不成。
潘越的日记资料后之后是法医报告:在进行了化验、X光勘验后法医认为,确认死者系教学楼楼顶高坠至颅脑损伤身亡。
其次就是现场勘察、调查走访的成果。警察们询问了潘越的班主任、任课老师、要好的同学朋友,他的父母,还包括郗羽的问话记录,最后得出结论:潘越坠楼之前情绪不稳,频遭打击;潘越坠楼事件发生在下午五点四十五分钟左右,他坠楼后当场死亡;部分初三学生目睹了他坠楼的那一幕,但是表示没有听见求救和呼喊声;至于其他的目击者报告,卷宗里一份都没有。
最后则是这件案子的调查人公安分局的刑侦队副队长吴建国警官的总结报告,他总结了所有情况后,排除了他杀可能,认为这是一起自杀事故,就此结案。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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