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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档文《拯救烂桃花大佬(快穿)》了解一下?
小剧场:
易昭烊:我万万没想到,你千方百计竟然是想给阿瑶当嫂子。
苏薄荷:呵,男人,还是太年轻了一些。
被攻略的沈毓宁&沈之瑶:我觉得沈家要完。
☆、清歌
送走了沈逸苍, 沈之瑶和易昭烊无聊地在凤陵城中瞎逛, 街上的小贩起了早, 笼屉里冒出蒸蒸地热气,沈之瑶带着小公子在一家包子铺坐下, 声音中难得带了几分愉悦:“真不知道那苏家姑娘什么时候瞧上了我哥哥, 啧啧啧, 看来我哥在凤陵城的这几日,过得挺不错啊。”
小公子听到沈之瑶这么说, 刚刚的那股子醋劲儿才消了下来, 沈毓宁在凤陵城里受到小姐们欢迎, 走到哪儿都有姑娘朝着他丢帕子, 他们俩受不了,干脆再也不和沈毓宁同行了。
对于爱看热闹的沈之瑶, 着实错过了一场大戏。
热腾腾地包子上来, 沈之瑶吹了吹,一口咬了下去, 香味散在鼻尖,从唇齿之间悄悄划过,易昭烊瞧见小姑娘吃的眼睛都眯了起来,手不自觉地揪了揪沈之瑶的鼻子。
爽爆了!
沈之瑶给了易昭烊一个白眼, 两个人吃完包子, 城门大开,来往的人络绎不绝,人群之中, 一位白衣女子蒙着面纱,接受了检查之后,迈入了凤陵城的大门。
易昭烊第一眼只觉得这姑娘眼熟,后来才想起来,这不是宋少风的小妾吗!
白衣姑娘的名字叫做清歌,这清歌本是带着父亲来到凤陵,谁承想父亲在途中出了意外,清歌带着父亲的尸体,在凤陵城中卖身葬父,被出去巡游的宋少风瞧见,宋少风帮助清歌埋葬了父亲,跟宋少风回了家。
可他记得清歌还有一段日子才能到这里,难道是宋明熙的手笔?
想起宋明熙贼兮兮的贱笑,又死活不肯说出自己到底会怎么对付易家,易昭烊就知道清歌这件事,就是宋明熙做的。
至于为什么选择她,易昭烊清楚的很。
这个清歌可不是一般贪图富贵的白莲花,弄得宋少风的后院每天鸡飞狗跳也就算了,她还口口声声地说她们是真爱,谁若是说她一句,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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