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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一碗面吃完,又自己加了汤,似是不经心般地随口问:“你惦记你姑的终身大事,那你自己的呢?你今年也不小了,在人间界像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就算没结婚,也都在考虑结婚的事了。你就没考虑过吗?”
程想想已经吃饱了,拿纸巾把嘴一抹,道:“怎么没考虑过?不过这事不是我想就有的,得看缘份。”
广平沉吟道:“缘份这东西太玄妙。或者你可以先想想你喜欢什么类型的,比如外表怎么样,性格怎么样。”
程想想道:“这我想过啊。外表嘛要帅帅的,脾气好、人品好,对我要温柔体贴。对了,还得有上进心,能跟聊得到一起,有共同语言。说简单点,就是得思想得灵魂都高度融合!”
她巴拉巴拉地说了一堆,广平默默地在心里和自己对比着,正感觉这些要求自己都能达到时,却又听程想想话锋一转:“不过这些都是扯蛋的!没有对象之前,女生都会把另一半想得贼好。可是实际上呢?找对象真的能对号入座?通常的情况是,在你真正爱上一个人之后,不管他有没有先前想象的好,你都会爱他。甚至还有很多女人到了适婚年龄找不到理想的对象,就凑合着结婚。反正我是觉得,想这些没用。最终啊,还得看缘份。”
“缘份?”广平低喃了一句,挑眉轻笑:“没错,大约就是缘份吧。这个词说起来简单,实则玄而又玄,妙而又妙。”
程想想不太明白他这话的意思,不过她也懒得深究,转而问道:“十殿下,你之前说过,如果我离蛊虫近,会起反应。到底是起哪些反应?”
广平道指了指她的耳后,“你耳后的红点,会因为离蛊虫近百变红变痒,甚至出现痛感。如果你发现耳朵出现异样,那么蛊虫可能就离们很近了。”
程想想道:“这一带山多地广的,我们就这样徒步找,岂不是像大海捞针一样?”
广平摊了摊手,微笑:“那也没法子,只希望你泡面带得够。”
程想想的泡面带了整整一箱子,填肚子是没问题了。可是当泡面连续吃到第七天时,再一闻到泡面味时就实在是反胃得很,根本吃不下去了。
除了吃饭之外,因为在山里跋涉,程想想的身上也已经脏得不行。别的不说,头发因为长时间不洗,已经油得不行了,一缕缕地粘在一起,实在是难受得很。
还好,后来找了个小河沟,借广平的火烧了点水,勉强洗了个头才感觉清爽不少。不过澡就没法洗了,只能忍着。
相比之下,广平从入山开始都只穿一件白色的衬衫,却不知道他是怎么维持的,居然一尘不染。头发也是,始终保持着干净。有两次,程想想还悄悄地凑近嗅了嗅,嗯没错,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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