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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要写会过日子的,干脆自带了红纸,让方朝清给写对联儿的……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方朝清来者不拒,听着他们带着不同祈望的话,感受着他们或欢喜或期待或忐忑或的心情,下笔,一个个地满足了所有人地要求,两手不停,右手写累了便换左手写,两手字都是一样的好看。

  不论写什么,一概是一张纸一文钱,多了还打折,不过强强够笔墨的成本罢了,完全不赚钱,这也是他生意这么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直到夕阳西沉,眼看着外头人散了,书铺伙计忙出来招呼:“方大人,累了吧?来进来歇歇?多亏了您,今儿店里生意也不错呢!”

  方朝清甩甩手腕,一边跟伙计一起将桌椅搬回书铺,一边笑道:“写几个字而已,累什么。我也是多亏了你们东家,肯借我地方呢。”

  说着,笑了下:“还有,以后莫要再叫方大人了,就还像以前那样叫我方先生吧。”

  伙计惊讶地瞪了瞪眼,“诶?可方大人——”

  方朝清摆摆手,笑道:“我本就不是什么大人,之前不过是人手紧帮了把手。”

  说罢,也没再多说什么,便出去了,那卖字换来的一堆铜板,一个都没有拿走。

  伙计还兀自纠结着,心想当时明明是这位方大人带了一群兵把他们这片儿给梳理清楚的,相貌堂堂,一表人才,一看就是出身高贵的大家公子,虽然文弱书生了点儿,却把一群兵带地有模有样,据说还是什么相爷的女婿?

  怎么这会儿又本就不是什么官了?

  听说当官的都互相倾轧的,难不成是被排挤了?

  伙计天马行空地想着,不住摇头叹息,半晌看着桌子上的铜板,才发现方朝清没拿钱,忙一把抓了跑出门,却已经不见了方朝清的踪影。

  出了书铺,方朝清便在左近闲逛了起来。

  虽然隔了一条长江,但闹市大抵都是相似的,衣食住行,百戏杂耍,还有来来往往的人们,有一瞬间,方朝清几乎以为自己回到了洛城,回到了铜驼大街。

  然而一想,却又笑着摇了头。

  他在洛城五年,在铜驼大街每日守着悦心堂也待了两三年,然而仔细想想,他却似乎根本没有仔细逛过那条日日都经过的街道,甚至连洛城的许多地方都没去过。

  那时的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自伤自怜,又何曾抬眼仔细看看周遭呢?总是耿耿于怀不能实现年轻时走遍山川的志愿,可却连自己所待的城市都未细心体会过,这岂不可笑吗?市井烟火,山川大河,哪里不是风景呢。

  那些年,真是愚蠢至极啊。

  好在现在醒悟也不算晚。

  这几天,他经常这样兴之所至,走马观花地逛着,用眼,用耳,用心体会着这市井俚俗,人间烟火,慢慢便觉出几分况味,还在大街上卖起了字,便愈发体会到这人间烟火的美妙。

  世俗,热闹,真切,喧嚣……绝不是高高在上的琼楼玉宇,而就是朴实真切的人间烟火。

  怪不得她那样喜欢。

  最初相识,还未避嫌时,总是听她说最近又去逛了哪里哪里,见了什么好玩儿的人和事,明明比他晚来洛城,却很快比他熟悉了那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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