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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起笔便知走势,每一笔画都固定在格子中的固定位置,分毫不得逾越,固然工整,却欠缺灵性,失了魂魄。
好的字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抓起纸,揉成一团,扔到纸篓里。
又重新起笔。
“辛酉年廿月初三,吾登泰山,临沂水……”
十年前兴之所至写下的文字,成就了他一时盛名,却也就此成了绝笔,手受伤后的日子里,他很久不敢再看往日书稿,然而那些文字却一直都牢记在心,从未忘却,此时稍一思索,便通篇浮现脑海。
他垂眸闭目,试图回想当年意气风发之时的心情,又毅然下笔,不管不顾,一气呵成。
整张纸都写满时,他才停下笔,看着刚写的字愣怔。
不对,还是不对。
故作潇洒,强装肆意,简直比方才的循规蹈矩更糟糕。
就像一个鸡皮鹤发的老人,强行染黑头发,穿上鲜亮衣裳,绷紧松弛的脸皮,又混到少年人堆里,佯装自己还年轻,然而,任谁都能一眼看出他的老态,所有的伪装都只会让他显得更加可笑。
心态变了,再强求也回不来。
那个飞扬肆意,意气风发的方朝清,再也回不来。
可是书法并非只有一条狭径。
少年肆意,中年沉稳,老来淡泊,字字笔意皆心意,以人生历练,以心底柔肠,化诸笔端,再以笔端抒胸臆,所谓观字知人,便是如此。
字的灵性,便是人的灵性,只有以最坦白无伪的心境,最直面心底的状态,才能赋字以灵性。所有的强求、模仿、束缚、伪装……都只会让字如戴上假面,纵然技巧再足,也欠缺灵性和感情的流露。
他闭上眼睛,放空大脑,甚至没有看纸,手腕便微微地、温柔地转动起来,笔尖在纸上游走,速度并不快,却从容流畅,一气呵成。
直到笔尖传来的触感从有摩擦感的宣纸变成涂了清漆的光滑桌案,恍如大梦初醒一般,方朝清猛然睁开眼,那已经写满了字的纸张瞬间冲入眼帘。
他的瞳孔猛缩。
纸上写满了字,那字并不工整,用笔也不熟练,然而却字字清圆挺秀,温润内敛,仿佛为情人画眉,小心翼翼,极尽工致,不似少年时的飞扬意气,唯多一份历经风波后的平静温柔。
风格初成,灵性俱现。
技巧可以重新捡起,笔力可以日日练习,然而个人的风格和灵性,却是得之不易的。
方朝清看着那纸,却猛然一把抓起,再次扔进纸篓。
然后便像避讳猛虎一般,再不敢看纸篓一眼,身子颓然地倒在内室的矮塌上,眼前却总是浮现出那纸上的字。
满纸的“甄珠”二字,再无其他。
“还是——你喜欢她?”
“连喜欢个女人都不敢说,你算什么男人!”
“我才不像你一样没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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