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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亦是常人难及的。”
听了这句话,赵瑾之心头竟陡然一甜。旁人都道他弃文从武,是彻底放弃自己,在羽林卫里混日子,不会有太大的前程了,但赵瑾之自己从未如此作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是时人普遍的观念,但赵瑾之自从习得武艺之后,便以此自傲,并不认为比之当年十二岁进太学读书差了多少。
他心中藏着的野心和抱负并没有减少,不信且看——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回去时照旧同乘一骑,但这一次,赵瑾之就乖觉得多了。腹部仍在隐隐作痛,提醒着他眼前这个姑娘绝不能寻常对待。赵瑾之不知道清薇方才究竟是没能留力,还是已经察觉到了自己的诸般亲近,于是故意给个教训。但他疑心很有可能是后一种。毕竟以清薇只聪慧通透,自己并未掩饰过,若说她猜不出来,那就是自欺欺人了。
这么一想,那些蠢蠢欲动的心思,自然便都歇了。
不过赵瑾之也并不气馁。毕竟清薇若是知道了自己的心思,两人还能这般相处,便说明自己并非完全没有机会。毕竟她不羞不恼,只是姿态自如的给了他一肘子,让他知道她已经明白了,往后要老实点儿,这就已是最大的纵容了。
不论如何,到底承了赵瑾之教导之恩,所以这天晚上,清薇又做了一道樱桃肉,算是给赵瑾之的谢师礼。正好早上赵瑾之送了樱桃来,现榨出的汁液,又鲜又甜,倒比寻常用红曲米做出来的更加入味。
樱桃肉的做法,与红烧肉倒有些相似。取带皮的五花肉,切成樱桃大小的丁,沸水烧开撇去浮沫,洗净。而后在砂锅中铺上姜片,将切好的肉丁细细码放在上面,再放入葱结,绍酒,盐,茴香,高汤和樱桃汁,加盖大火煮沸,然后加入冰糖,转小火焖至酥烂,再收汁即可。摆盘时可将煸炒翠绿的豌豆苗点缀于盘底,更有唐人诗句上“几颗樱桃叶底红”的意境。
在口味上,樱桃肉其实更偏软烂鲜甜,更合女子和幼童的口味。虽然经了清薇的手做来,赵瑾之吃着同样也觉得不错,但却没有吃红烧肉时胃口大开,齿颊留香之感。毕竟这与他平日里所爱好的口味,相去甚远。
所以赵瑾之尝了一块之后,就默默的将筷子转向了旁边的炒青菜。
清薇问,“赵大哥,这肉不合胃口么?”
“怎会?”赵瑾之连忙否认,又夹了一块。
清薇便含笑道,“那赵大哥多用些。”
赵瑾之闻言,不由面色发苦,盯着桌上满满一大碗樱桃肉看了片刻,到底还是咬牙动了筷子。但不合口味的东西,稍稍吃一点,算是尝个鲜,也不会觉得味道难以忍受。但吃得多了,便只觉嘴里都是那股甜味,别的东西都吃不出来了。
赵瑾之咬着牙吃了大半,清薇见他举筷子的频率越来越低,显然已经吃不下了,这才道,“赵大哥若已经饱了,也不必勉强,当心撑着。若喜欢这樱桃肉,下次再做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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