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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y……”

  “Johnny……”

  他在红白相间的训练场上和朋友们一个个道别,玻璃窗内的人低低地笑出了声,骂了句:“臭小子,这是从A到Z把所有名字的外国友人都交了个遍吗?”

  Gilbert也饶有兴致地看着操场上的人,感叹了句:“他可真讨人喜欢。”

  宋诗意连连说No,“讨人喜欢是假象,讨人厌才是真的。”

  Gilbert大笑着反问:“你真这么想?我听说口是心非是全世界女性的通病。”

  “那可不包括我。”她信誓旦旦地说,“我是真的不喜欢他。”

  视线落在玻璃窗外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身上,她瞥了一眼,换中文对自己重复了一遍:“我才不喜欢他。”

  哪怕从ABCDEFG到UVWXYZ都喜欢他,她这个S也不喜欢他。

  一点也不喜欢。

  谁会喜欢一只成天招蜂引蝶,走哪儿都能广交朋友的兔崽子?年轻人就是年轻人,朝三暮四是常态。不能相信什么二十年来只动过一次心的假话,像这种花蝴蝶,动心当真就跟来姨妈似的,一个月至少一次。

  宋诗意擦把汗,守住心神。

  “休息的差不多了,再来。”她从地上爬起来,重新站上了机械板。

  而忙忙碌碌的程亦川在与朋友道完别后,又开始着手忙起下一件事来。

  宋诗意不止一次对他说:“你都要回国了,别跟着我去康复中心,自己该干嘛干嘛去。”

  他没一次听她的话,直到这一天,他在早饭之后主动说:“今天我就不去Gilbert那了。”

  反倒是宋诗意一愣,但“你要干什么去”也问不出口,她顿了顿,点头说:“好。”

  程亦川似笑非笑:“你不问我打算干什么?”

  “我才不关心你要干什么。”她满脸冷漠。

  程亦川坐在餐桌上,从窗口看见她骑车远去的背影,撇了撇嘴。

  呵,女人。

  没关系,女人就爱口是心非。

  他打起精神来,回卧室换衣服,背上了超大的背包,数了数现金,怕不够,又带上信用卡。最后兴冲冲骑车赶往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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