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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回到家已经快五点了。她之前已经接到派特的电话,还有派特那边安娜的声音,他们在催促她。
陆灵停好车,然后下车抱起了后座的小生物。
她看上去真小,而且很冷,陆灵连忙把毯子裹紧了些。她又去开后备箱,里面有为安柏家其他人准备的礼物以及一瓶香槟。
这么看来,好像拿不了。
她正踌躇着,突然被人从后面一把抱住了。
“你好慢。”热热的气息全洒在了她有些凉的脖子上。
有一瞬间,她多希望是尼克。但她知道不可能,他在利物浦,而明天有比赛。
“派特。”陆灵转过身,把手里的小动物塞进了男孩儿的怀里。
派崔克看到一双又可怜又灵动的眼睛。
这是一只可能刚断奶的斗牛犬。
派崔克很喜欢狗。
事实上,他小时候有过一只,但后来被杰克送去了农场。他大了一些后知道,“送去了农场”的意思其实是去世了。他因为这件事伤心过一阵。有一次,缇娜提出要送他一只小狗,被他拒绝了。
时隔多年,他已经成年,这一次,她没再问他,直接送了。
“喜欢吗?”陆灵问道。她这才注意到他穿着俱乐部的圣诞毛衣,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派崔克一直在逗着怀里的小斗牛犬,听到她的笑声,才抬了下头,“怎么了?”
“没事,只是派特你的毛衣……”
“你去年说你喜欢我才穿的。”他说着把小狗递到她手里就要去脱。
这一幕似曾相识。
“别脱,我的确喜欢。”就是有些傻。陆灵抱着小斗牛犬,转身往派特家走,“能帮我把后备箱的礼物拿着吗?噢,还有那瓶香槟。”
派崔克拿着东西追了上去。
“缇娜,你喜欢Pony(小马驹)吗?”
陆灵回头,“Pony?”她正准备问他为什么问这么奇怪的问题,然后她看到了男孩儿蓝色眼睛里的有一丝期待。噢,她已经明白了。
她歪着头,挑了下眉,“我猜我会喜欢。”
他果然弯起了嘴角。
“在哪儿?”她又问道。
“在温布尔顿那边,我们吃完饭可以过去。”
“今天?”陆灵想了想,“还是改天吧。什么颜色?”
“黑色。我想你会喜欢。”
“的确。”她说着陷入了回忆,“当我还是个小女孩儿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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