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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设不符啊,男主不是一个容易误会人的人。
编辑年年:那就加一些容易让男主误会的情节进去。
细雨濛濛:按照男主对女主的相信程度,他会先调查清楚再做决断的。
编辑年年:那就让他没法调查清楚。
于濛濛无语,和编辑争论半天,编辑开始还好言相劝,见无效,直接甩出合同,说是合同上有规定,她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规定及时修改剧情。
于濛濛被堵得哑口无言,只得同意。
她心里憋着一口闷气,急需找人吐槽,基友花花叮咚上线。
于濛濛拉住她大吐苦水。
花花性格彪悍直爽,上来就说:妈的智障吗!
细雨濛濛:是啊是啊。
花花:你一好好励志小甜饼漫画,非整得跟八点档狗血剧一样干什么。
细雨濛濛:我不懂啊……
细雨濛濛:我说不过她,她还用合同堵我嘴。
花花发来一个抚摸的表情包:我的傻宝宝,当初签合同的时候眼睛为什么不瞪大一点?
细雨濛濛:当时年纪小,没经验,以后一定瞪成铜铃那么大。
花花:瞪大了也没用,你我还不了解?你要是信得过我,以后签约我帮你看合同。
细雨濛濛:太好啦!花花你对我是真爱!
花花:哼哼,知道就好,追了你漫画这么多年,我可是真爱粉。
花花和于濛濛在同一个群认识,熟悉起来,却是因为她的漫画作品。
当初花花追条漫,爱得不行,跑去加了作品群。进群一看,群主名字和头像都特别熟,正是隔壁病友群的那位。
两人便这样勾搭在一块,越聊越起劲,就成了好基友,转眼间他们认识都有三年了。
于濛濛吐槽好了,气也消了,眼下首要任务就是把编辑要求的“没事也要搞事情”的剧情给圆回来,还要圆得符合人设。
于濛濛绞尽脑汁,想了好几种剧情,被花花一一否决。两人讨论来讨论去,讨论的都困了,还是没有满意的解决方式。
脑袋实在吃不消了,于濛濛和花花作别,准备看会儿剧换换脑子再想。
关掉QQ,她歪在沙发上看剧。
于濛濛害怕沟通,平时夜里出门采购,随身携带着耳机,今天也不例外。
她掏出耳机带上,搞笑的剧情也提不起兴致,在早上起得太早和脑力耗费过多的双重作用下,上下眼皮打架,半晌,两眼皮一耷拉,拥抱在一起,陷入黑暗。
会议持续近三个小时终于结束,午休时间早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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