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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的我,每天除了要饭就是吃饭,不是在睡觉就是在找地方睡觉,饿得睡不着就躺着数天上的星星,云安的星星多得数都数不清,总是数一会儿就能睡着。
我被本朝文学大家容青野先生从云安捡回柳州,如今已经在柳州住了六年,还是不能适应这边的星星。
有时候我也会想,我睡不着的毛病,究竟是因为适应不了星星,还是适应不了没有那个人。
悠悠叹了口气,我觉得蹲得太久,腿有些发麻,想要起身,张嘴唤了句“阿笙”,往常都是她端着小板凳坐着陪我一起数,喊出声后又想起她早在几日前就离开了柳州,去往繁华的皇城。
想到这里,我又蹲了下来,打算再给自己小半个时辰回忆并惆怅一会儿。
概因距离皇城最近的地方,就是云安。那个我生活了将近十七年的地方。整整十七年里,我有七年都在喜欢那个人。
我十岁在云安遇见他,十七岁离开他来到柳州,自此阔别六年。如今,我已二十又三。
他是个青楼乐师。长得白净好看,身材高挑修长,手指纤细匀净。这是与他分别六年的我印象最深的特点。仔细一想,这三个特点就足以将他整个人都说得明明白白了。
可见,分别六年,我还是忘不了他。甚至除了我想瞄见却一直无缘瞄见的部位之外,关于他,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我爱慕青楼乐师的事情整个青楼都知道,也没人敢和我争,不是因为我太厉害,也不是因为他不出众,而是因为和我这样身份的人争男人,未免辱没她们云安名伶的名声。
风尘女子对我大谈名声二字,彼时兼乞丐一职的我觉得很有道理,也庆幸她们从来不和我争,让我一直觉得自己是最近水楼台的,也一直觉得自己还有机会。
后来我管当时这些想法叫做“人生十大错觉”。
这人生十大错觉里,还有一大错觉就是,我总认为攻略他的难度忽低忽高,导致我追了七年才晓得人家是真的不喜欢我,不是什么忽低忽高,就是高。
真正认清这件事的时候,我的内心并不崩溃,反倒很平静,平静得甚至琢磨过要给他留个字条说两句诸如“各自珍重后会有期”之类的话。
但是在我花光身上所有积蓄——五个铜板,买来纸笔之后才发现“珍重”的“重”和“有期”的“期”两个字我压根儿不会写,叹了口气之后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丢人现眼了。
倘若我还有机会见到他,一定要做作地给他显摆一下自己现在写得了的那一手好字。
有阿笙在的每一年七夕,我都会和她说这么一句:离开他的第多少多少个年头了,我早已把他忘得一干二净。
每次说完之后,阿笙总会一边啃着玉米一边摇晃着小脑袋:离开他的第多少多少个年头了,你终究还是没能把他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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