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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里有一个足球场,和所有的学校一样的足球场。但是这个足球场并不是用来踢足球的,从贺崇愚进学校,她从没看见任何人在上面奔跑——难道考进这个学校里的男孩都不喜欢踢足球吗?不是吧,他们只是有比足球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

  打从一开始这个足球场就是盖来当装饰的,学生们都忙于升学根本无暇做这种运动,没过脚踝的野草和破败欲倒的球门就是证据。

  贺崇愚总是喜欢在中午的时候去那个球场,靠在球门的框架上看书。偌大的球场只有她一人,野草亲吻着她裸露的膝盖,痒痒的,那么亲切。空旷而辽阔的天空,让她想起许多的假设。那个追逐足球的男孩的形象,似乎真的是已经渐渐淡漠了,即使她用笔写过千万次,也渐渐地,没有那么鲜明了。这时风吹起来,连同野草和她的裙边一起吹起,看着自己的黑色平底皮鞋,她怀念自己仍然穿着紫色小皮鞋的日子,一颗足球在脚边滚动的日子。

  她知道她的苏依有时候也会来这个球场,在看台上面,国旗下面,或坐或躺,脸上盖一本杂志。虚度光阴,扼杀青春整整一个下午。可是那是他的青春,没有人有权利命令他怎样度过他的青春,即使他的老师也没有。

  于是他们两个人,在一个非常大的空间里,一个看书,一个睡觉。这样的日子不多,但很重要,贺崇愚都作了记录。一个人,不需要活得太久,经历太多,这样,一些事情对他来说才是有意义的。

  自从认识了莫凌,在球场上的人就多了一个。而莫凌只是喜欢在有太阳的时候出来晒太阳,她对阴天里的足球场不感兴趣,她怕有蛇。

  几天后的一个大晴天,贺崇愚坐在球门边,不时地抬起头来看一眼看台上把书蒙在脸部睡大觉的卫嘉南——他睡着了吗?不知道。莫凌向他走去,她换了发型,头发完全放了下来,用发卷烫成了带一点点卷的波浪,穿着一件黑色的低胸蕾丝紧身衣,青涩但形状美丽的胸部,同色的裙子和高跟筒靴,露出雪白的大腿。

  她还擦了她妈妈的香水,闻香识女人,那种香水的名字叫“热恋”。

  她挡住了他的阳光,使他忍不住拿掉脸上的书,诧异地抬起眼皮。他看着莫凌,莫凌换了一条腿支撑身体的重心,她有一点儿紧张,不知道自己这身打扮会换得怎样的评价。但是她显然又对自己很有信心,因为的确没有人不对这样的女孩动心,她又美丽,又妖娆,像朵含苞待放的玫瑰,即使他再挑剔,也应该找不出什么瑕疵。

  她们两个都在等待他的反应。她,还有莫凌。

  卫嘉南站了起来,单手拍拍裤子上的草屑,然后上前一步,捧着莫凌的脸,他们接吻了,就在下一刻。

  她,默默地看着遥远看台上的两个人,两个契合得非常好的身影,她知道以后要注视的不再是他一个人的背影。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同类,那是个女孩,不但美丽,而且还喜欢他。但愿他们都喜欢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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