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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脚下舞步却整齐一致,随意又默契,显然是以前一起跳熟了的。

  这种舞蹈节奏感很强,动作简洁流畅,快速有力又飘逸,和五月所知道的任何一个舞种都不同,自由度很高,个性十足。舞者上身及两只手不大有动作,而是通过双脚双腿快速切换舞步,跟着节奏滑行,脚底像装了弹簧似的,每一步都像是云端漫步。酒吧里许多人大受感染,纷纷随着音乐摇摆起脑袋或身体。

  五月从未见过这种舞蹈,两个人才跳了没几下,台下的她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寒毛根根竖起,和她第一次看到《低俗小说》中乌玛瑟曼和约翰屈伏塔跳的那段扭扭舞一样震撼和感动。所不同的是,那段扭扭舞和她之间隔着一道屏幕,而这一次,她身在其中,泽居晋就在眼前不足几米远的地方,比隔着屏幕观看要有冲击力得多。

  一个油头粉面的侍应生笑嘻嘻地来问五月是否需要第四瓶苏打水时,她从他那里得知这种舞蹈的名字叫做鬼步舞,又称曳步舞。其起源于澳大利亚墨尔本,经典动作就是拖着脚滑行,属于一种力量型舞蹈。这种舞蹈看着简洁,却很难练,但因为其充满动感活力,极具现场渲染力,现在非常流行。云云。

  五月没有要第四瓶苏打水,也没有等到一支鬼步舞跳完,而是默默离座,穿过人群,拉开酒吧的门,悄悄走了出去。

  世界上这么多人,偏偏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与他相遇,与他成为同事,成为他的部下。这种运气,不是每个人都有,她明白这一点,所以每天都会庆幸不已。

  虽然庆幸,但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自己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自己和他,不可能有任何希望。知道归知道,但对于自己和他之间的差距总没有多少实感。在一起工作得久了,多多少少的,难免就产生错觉,以为他就在那里,就在身后。距离近到,一个转身,就能对上他的眼神,一伸手,似乎就能触及到他的身体。渐渐的,对于横亘于二人之间的巨大距离,她也就记不大起了。清醒的时候也不是没有,但距他太近,总是情难自禁,身不由己。

  所以,她有时会胡思乱想,她想,也许某一天,说不定他会留意到自己,所以,也许。

  她这人傻,开窍很晚很晚。在二十岁之前,一直懵懵懂懂的,从未为任何人真正心动过,也从未有过任何恋爱经验。

  以前读中学,大家不过才十四五年纪时,已经有早熟的同学们纷纷谈起了恋爱,在学校里公然地出双入对,旁若无人地搂抱亲吻。老师们对此也毫无办法,这种事情,向来屡禁不止,越禁越烈。而她,在那种乡下小地方,班花稳稳当当地从幼儿园做到高中毕业,收到的情书和小纸条不必任何人少。然而那个时候的她,对这些情情爱爱的全然不懂,也不上心。她那时只喜欢胡思乱想。

  虽然会时不时地以自己为主角,幻想出无数悱恻缠绵的爱情故事,但在现实中,她对于爱情却始终半懂不懂的,心思也压根没往这方面使。她从来都是读书干活,吃饭睡觉的乖乖女一个。她爸妈对她这一点很是满意,中学六年,从来没有为她早恋操过一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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