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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尚书一眼看清了薛陌头顶束发带子的廉价,那一双墨色靴子也是极其普通的街边货。心里明白,就算这小小少年气度不凡,家世却是很一般的。

  心里冷笑一声。

  初生毛驴不怕虎,还不懂得在京城里混,家世地位最重要。

  罗尚书阴寒了脸,正要派人“请”了这小小少年“入府一叙”时,意外的一幕出现了。

  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突然哒哒地溜达到了薛陌身边。它已被主人晾在一旁老久了,自从上次欺负了主人的胖弟弟,被主人冷落了很久后,它就知道怕了。

  主人不要它,它就自个儿乖乖地黏住主人。

  时时刻刻想着戴罪立功,重新获得主人的欢心。

  眼见主人被很多人围在中间,聪明的它觉得不对劲儿,忍耐了一小会后,立马晃着身子冲破人群,护在主人身边。

  四蹄一副谨慎的样子,似乎情况不对,随时准备带着主人冲出重围。

  不懂马的人,瞧着它只是一匹漂亮的马而已。

  可,罗尚书是个懂马的,一眼就认出它是价值连城的汗血宝马,心底猛的一震。

  要知道,他想要一匹汗血宝马,如今都还未如愿呢。

  莫非这小小少年大有背景,衣饰普通只是故意混淆视听的?微服出巡?

  这般一想,刚要大发神威的罗尚书立马闭紧了嘴,一时不敢再轻易乱动。

  小锦心窝在薛陌怀里,看不到外面的情形,正在纳罕怎么双方都没声音了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不远处大声震荡过来:

  “薛陌……怎么啦?”

  是二叔陆明笠的声音。

  却说,每逢休沐日都喜欢抱着小侄女玩的陆明笠,一听说今儿个小侄女去竹院了,立马就策马去了莫老先生处,随后又来金街各大织锦铺寻找小侄女。

  不想,才拐了个弯就看到了被众人围在中心里的薛陌。

  正纳罕怎么回事时,认出了近日里颇得皇宠的罗尚书。陆明笠知道薛陌本事,可与罗尚书比起来,到底输在了家世上,立马大喊一声冲进了包围圈。

  摄政王府的二爷,罗尚书自然是认识的。就算朝堂上罗尚书屡屡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说服皇帝驳回好几次摄政王的提议,隐隐与摄政王对着干。可,以他目前的实力,到底是不敢与摄政王府的人公开对着干。

  他再受皇帝器重,都只是皇室的奴仆,当即不得不带领妻女上前请安。

  “二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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