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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选中的地方是马路对面山后面的坡上,那边也有一处水源,足够山坡上的作物浇灌了。
几头成年的黄牛套上犁,吭哧吭哧的将那一片的土地都犁松,捡出杂草灌木开始撒药杀虫。如果这里是平原,完全可以烧荒,用火的热度杀死泥土里的虫子。可惜这里是山区,烧荒这个办法完全没法用。
毕竟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落云山的山民们祖祖辈辈都在山里生活,对山火的恐惧再清楚不过了。
杀完虫的地晾晒几天,就可以挖坑种树了。
桑葚树大多都是一两年的小苗,最高不过一人来高,细的弱不禁风。这些树苗相隔一米一个树坑,挖半米深,两亩地足足种了两千多棵桑葚。
这些树苗还都没挂果,从现在开始养到明年才正儿八经进入成熟期。彩虹现在的任务就是要管理好这些桑葚树,等明年在这边盖上两座蚕房,就让她放开手去折腾了。
按照叶爸的话说:反正也没几个钱,赚了就是赚,赔了也不怕,还有树呢。
叶逢河对岳凌霄的到来是十分欢迎的,毕竟岳总看上去可比那位姓施的能干活儿。
岳凌霄西服革履玉树临风的下了车,被叶逢河兴致勃勃的拽进屋里,本来以为是亲爱的对他思念过重想要用亲密的方式表达一下,可是谁知没十分钟,换了一身披挂的岳总灰头土脸的从屋里出来了。
锃亮的大皮鞋换成了塑料大拖鞋,笔挺的西装裤成了颜色洗到诡异的大裤衩子,西装与衬衣也被扒了,宽松到四处漏风的T恤穿在身上,身后还背了个蓑衣。
岳凌霄拎着被塞进手里的铁锹,欲哭无泪。
“实在没办法啊老岳,”叶逢河跟他一样的打扮,扛着铁锹忽悠道:“谁让我们这里缺人手呢?而且我爸妈就喜欢能干活的小伙子。你说让我学你的消费观念以及生活理念,你也得学我的啊对吧?这才有来有往,而且我这边生活理念特别简单,就是多干活少说话。挖树坑嘛,没什么技术含量,就看谁力气大了。老岳……你应该不会让我失望吧?”
岳凌霄还能说啥?特么的他还能说什么啊!!
干吧!
几千个树坑全靠人工,虽然土质松软好挖,但是架不住数量多啊。
岳凌霄这时候终于懂了什么叫做“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想不起来”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了。
他直起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看着跟自己同一组的亲爱的,唉声叹气,“亲爱的,我觉得这对我不太公平?”
叶逢河皮肤黑,红点儿也看不太出来,他直起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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