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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例外。

  很不公平对吗?

  是的。

  但《刑法》就是这么规定的。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由各种不公平组成的。

  陆冉冉盯着水杯里的腾腾上升的热气,眼眶一阵发酸。

  张院长突然捂着脸哭出声,喃喃道:“我有错……我有错……我不应该告诉她们凡事要靠自己,如果我一开始就教导他们只要被欺负就向别人求助,教他们学会求助就好了……”

  就算孤儿要比别人坚强,也不一定要凡事都自己扛。

  如果圆圆当初没有什么都憋在心里,说不定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

  突然,张院长抬起头,问:“那几个小畜生呢?他们现在在哪儿?”

  陆冉冉嗓音冷硬,道:“被警方控制起来了。现在应该在警察局里。”

  张院长站起来就往外走,“我要去看看他们,看看到底什么样的畜生能干出这种事情!”

  陆冉冉没有阻拦,张院长是监护人,不管从哪个角度讲,她都有权利去见犯罪嫌疑人。

  今天就算陆冉冉不来,其他负责此案的警察也会过来,告诉她调查结果。

  现在没来,应该是还没商量好怎么处理那四个畜生。

  她在心里冷笑一声,对张院长道:“走吧,我送你。”

  张院长拿好手机和钱包,跟着陆冉冉上了车。

  一路无话。

  蓝色的兰博基尼停在警察局门口不远处,陆冉冉对张院长道:“你自己过去吧。”

  张院长诧异:“你不过去?”

  陆冉冉淡淡道:“我辞职了,再过去不合适。”

  张院长愣了一下,失声问:“什么时候?”

  陆冉冉道:“昨天下午。好了你怎么这么罗嗦,快去吧。”

  张院长深深看她一眼,但是最终什么都没说,转身拉开车门出去了。

  陆冉冉靠在车里,盯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群发呆,她不怨张局长骂自己,她确实错了警察不应该做的事情。

  但她不后悔。

  她愿意付出放弃这个工作的代价,去揍那几个小畜生一顿。

  那是因为,她知道法律不会对他们怎么样。

  十四岁,呵,十四岁。

  可笑的十四岁。

  或许设定这个年龄线的意义在于,给一些年少无知就犯了错的孩子一个悔改的机会。

  可是给了那些人机会,谁又给死去的人一个重来的机会?

  张圆圆的生命,将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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