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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没有啊。”“这,刚才晃了下神,没太注意。”

  “你们都没看到?”江太宇问。大白天的难道自己见鬼了?

  旁边的几个人不知道怎么回答好,只是含含糊糊地说:“有,可能有吧。”

  “不是说这里是那个男的一个人住吗?”

  “可,可能是亲戚朋友来家里玩吧。”

  时在风透过躯壳看着门口的江太宇,发出一阵嘲讽:“这应该就是顾千一设定的男二了,脓包的纨绔子弟,胆子这么小,长相也不行,必须更丑一点才是。”

  顾千一推开睡得正香的皮蛋,把脚伸过去:“皮蛋让我伸伸脚,脚都坐麻了。我突然发现不能让江太宇即做男二号又做坏蛋,江太宇的性格有点傻愣愣的,虽然纨绔但是单纯,不适合做坏蛋,只适合做一个不被女主疼只被读者疼的纯情男二,坏蛋还是得另选一个。让他的他爸当坏蛋吧,一个久经商场、见惯风雨、心狠手辣的父亲实在看不下去儿子腻歪的性格,于是自己动手摆平儿子一直没办法摆平的事。怎么样?这个故事线不错吧?把人物添加的天衣无缝,一点也不刻意,是不是?”

  皮蛋慵懒地趴在地上,意思性地摇摇尾巴。

  “你怎么懒成这样啊,我在为我们的生活绞尽脑汁、艰苦奋斗,你到好,整天趴着睡觉就行。”

  皮蛋抬眼看看顾千一,尾巴都懒得摇了。

  “别说了不好听的你就不乐意,快帮我想想江太宇该怎样喜欢上顾千一呢?而且是那种非她不娶的喜欢,这样才能显示出男二的价值。”

  对于这个问题,从中午到晚上,顾千一没能从皮蛋那里得到答案,也没能从自己那里得到答案,最后她决定让江太宇对顾千一一见钟情并且死心塌地。小说嘛,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而且感情这种东西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感觉对了就行,一见钟情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

  简阳走在下山的路上,心情极好。今天她“装鬼”成功,竟然把那个人吓住了,想到那人一脸惊讶的摸样就好笑。这是跟时在风一起完成的恶作剧,心里甜甜的,觉得两个人的关系都亲近了许多。看见路旁的树上停了几只鸟,想起上次时在风教她的逗鸟方法,不禁伸出一只手,嘴里轻微地学鸟叫。可是树上的鸟就像没听见一样,压根不理她。她微微蹙眉。上次时在风就是这样弄的啊,鸟一下子就乖巧地停到了他手上,自己当场现学现卖也成功了,现在怎么又不行了。鸟换了品种了?但是时在风说过这招对所有的鸟都管用的呀。她不甘心地把手抬高,升高口哨的音调。

  江太宇在别墅看见“女鬼”后,就失去了继续踩点的心思,后来跟着他们随便应付地看看其他地方就带着林秘书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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