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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皱吧了些,再加上他屈膝而坐的姿势,整截小腿都露了出来。

污垢洗去,露出他原本白皙的皮肤。他发量很多,腿上的汗毛却比绝大多数男人都要少,只有薄薄的一层。

男人体毛越少,说明性能力越差。

荣三鲤耳中突然响起曾经与二姐躲在被窝里说私房话时,她告诉她的道理,不由得耳根一热,紧张地移开了视线,同时忍不住在心中暗道——这句话一点也不对。

霍初霄对她内心的声音毫无察觉,见她看向另一边,以为她感到无聊,绞尽脑汁想出一个话题。

“你大哥挺厉害的。”

在他假装陈闲庭亲信时,两人相处得挺自然,怎么互相坦白之后反而变得这么尴尬?真是奇怪。

荣三鲤心不在焉地嗯了声,“你也很厉害啊。”

“我记得以前大哥还把我揍了一顿,让我少去你家偷看你。”霍初霄带着一身狰狞的伤口,却在想起童年趣事时露出天真的笑意,“你说等我们以后去昌州,他会不会还是不许我靠近你?”

“大概吧。”

“我还记得定娃娃亲那天,你说以后的嫁妆想要一匹大宛驹……”

荣三鲤要窒息了,为什么老说过去的事?再这么聊下去,她感觉两人非要亲上不可。

眼角余光扫见他手背上的伤口,她转移话题道:“我还是帮你看看伤吧。”

霍初霄下意识盖住手背,笑笑说:“这些都是皮外伤,已经快好了。”

荣三鲤看着他道:“你不用担心在我面前露出弱点,现在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你的弱点就是我的弱点。”

霍初霄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哪个男人愿意在女人面前露出伤口?可她态度坚定,他只好放开手,把伤痕露给她看。

荣三鲤已经知道这些伤是怎么来的了,一半是被关押时用鞭子打的,另外一半则是带兵出城时,与陈闲庭的人打了一战,他奋勇杀敌时受得伤。

原主曾经很不喜欢霍初霄,她向往像爷爷一样功夫高深力量强大的男人,而当时的霍初霄是个只会背四书五经,长得跟女人一样的小白脸。

如果她还活着,看着眼前的霍初霄,一定会后悔自己当初看轻了他。

多年的边疆生涯让他的身体变得高大结实,饱满的肌肉覆盖了每一寸骨骼,却一点也不显得夸张,线条匀称流畅,每一根都恰到好处。

那些伤痕的确都是皮外伤,估计半个月左右就能结痂痊愈,看起来略显狰狞,却也为他的身躯增添了几分野性气息。

她见一些伤口因天热减缓了愈合的速度,有发炎溃烂的趋势,就翻出伤药和纱布,要帮他重新清洁包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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