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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之后。

刚铎的某个酒馆里。

“嘿,你听说了吗?一个星期以前有个家伙跑去了督伊顿森林。”一个木桌前,一个男人对坐在他对面的男人道,他们面前还摆着上好的葡萄酒。

“什么?督伊顿森林?那里可是半兽人经常光顾的地方……”另一个男人惊讶道,“最近这些恶心的家伙越来越多,那个倒霉蛋碰上了半兽人?”

“你果然不知道,”那个男人带着得意的口吻说,“现在,半兽人可不敢出现在督伊顿森林。近几年出现了一个专门猎杀半兽人的猎人,你知道吧?”

“不会吧,又是他?他又赶跑了一批半兽人?”

“可不是,就是那个神出鬼没的猎人,拯救了那个倒霉蛋,那家伙被救下来了都不知道猎人长什么样。”男人喝了一口酒,“不是我说,那个猎人很有几把刷子,说句不好听的,他可比刚铎的卫兵厉害多了。卫兵碰上半兽人只能硬碰硬,而猎人呢?连个面都懒得出,放出的冷箭角度之刁钻让半兽人防不胜防,一下子就攻克了他们心理防线。”

男人似乎说上了瘾,开始漫天海地地胡吹,还吹得有模有样,就像亲眼所见一样。

坐在另一桌模样柔媚的黑发女人听了,不禁勾起嘴角,用手指敲了敲桌子,撑着脑袋对自己对面的男人调侃道:“看,博罗米尔,我说那个男人会说你们的卫兵不如我吧,你输了,这顿你请。”

“……该死的,他们的爱国心呢……”博罗米尔嘀嘀咕咕地掏出钱。他的身份可比这酒馆里任何一个人都要高贵,他是刚铎宰相的长子,鉴于刚铎没有国王只有宰相,博罗米尔可以变相地说是刚铎的“王子”。

林千沙是在打击半兽人时碰到他的,顺带还救了他一命。他是个典型的英勇战士,喜欢古代战史,喜欢和武器及格斗相关的一切,甚至还模仿古代的尔诺皇帝,不愿娶妻。不过饶是他多么英勇,只身一人也敌不过众多半兽人,于是很狗血地林千沙刚好经过,顺带救了他。久而久之,两个人便成为了朋友。

“你怎么知道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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