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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夜视镜看着那些怪兽群,林千沙不禁觉得有些头皮发麻,虽然这路上应该有惊无险,但是这视觉冲击是绝对吓人的,只希望他们能安全抵达飞船吧。
可惜,灰尘并没有听到林千沙的祈祷,一些临时组起来的野团里总会混进一些只会坑自己人的猪队友,林千沙的小队里就有这种人。她光顾着用枪收割怪兽的生命,一个没留神,那个早就被吓破胆的商人因弄丢了自己的酒瓶傻傻地追了出去。
要知道,他们身上的发光电缆可是连在一起的。他这一走,完全扯坏了电缆,所有人身上的电缆都熄灭了,只剩下手电筒微弱的灯光保护着一队的人。当然,那个坑了队友的商人最终也把自己的小命给坑没了。
开始出现伤亡。那些怪兽就像豺狼一样,跟在小队身后,只要某个人身上的光弱了,它们就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那人拖进黑暗里,待其他人回过神来,那个人早已经成为了怪兽的晚餐,连尖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口。
无奈之下,他们开始使用随身携带的酒,将它们做成酒精灯,才好一些。
怪兽绝不会放弃他们的,只要他们还活着,只要它们还能闻到血腥味。对,就是血腥味,那个该死的假扮男孩的女孩竟然处在姨妈期,这还是雷迪克告诉林千沙的——天知道他的鼻子是怎么长的竟然闻的出来——还能有比这个更坑爹的事情吗!
而约翰斯竟然想把她丢给怪兽以争取活命的时间,这作死的家伙再一次地踩到了雷迪克的禁区——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约翰斯竟然想由自己拦着林千沙,让雷迪克动手背黑锅杀了那个女孩?不行,他绝不会为这个虚伪的人背黑锅,再加上他们还有私人恩怨没解决呢。
不作死就不会死,约翰斯作死了,成为诱饵的人反而变成了他。
人数越来越少,光源也越来越少,最终只剩下两只手电筒,两个酒精灯,以及五个人。
前方的峡谷渐渐出现在他们眼前,只要穿过这里,就可以到达飞船停靠地,但是他们根本无法到达——上帝似乎总喜欢将人推入绝境——一场暴雨突然来临,豆大的雨水打的酒精灯全部熄灭,只剩下两个手电筒维持。再加上,峡谷的怪兽比想象中还要多,这里就像是它们的栖息地!
林千沙朝四周看了一眼,发现了一个小岩洞,不禁微微皱起眉。雷迪克当然也发现了这个岩洞,他看了表情挣扎的林千沙一眼,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将众人带去了岩洞,然后……
他将一块大石头堵住了岩洞口。
“你在干什么?!”林千沙提高了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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