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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领带,在他措不及防的时候猛地拉下了他的上半身,同时自己也立刻尽力往座位里缩了缩。

几乎是在下一秒,一个子弹带着呼啸的风,穿过驾驶座旁的玻璃,飞跃之前里斯脑袋所处的区域,擦过林千沙的右肩,打进副驾驶座的车门里。

这全都发生在两秒内,当林千沙反应过来,她发现自己的身体已经先她的意识一步做出了最迅速也最正确的躲避反应。

子弹的弹道是斜向下的,这说明狙击手位于高处,从上而下企图一枪爆了里斯的脑袋,然而,林千沙那远高于常人的敏捷和感知救了里斯一命,原本该让目标脑浆鲜血四溅的子弹却落得一个无疾而终的下场。

“亨利·劳德斯!”林千沙几乎是和里斯同时出声的,在叫出这一句话后,她才觉得自己的肩膀火辣辣的疼,可见这伤口不浅。

里斯立刻按下林千沙的脑袋,下一秒,又一发子弹直接打爆了车的前胎。他迅速而熟练地抽/出腰间的枪,一边通过车的后视镜寻找着狙击手的位置,一边观察着林千沙的状态,似乎生怕她一个惊慌吓傻了直接跳出车乱跑。

令他意外的是,这个女人比表面上要坚强得多。虽然她的脸色已经煞白,一双醉人桃花眼瞪得大大的,一脸惊惧,左手还紧紧地按着右肩,鲜血已经将她身上的白衬衣染红了一大块,但她却紧咬着唇,没吭一声。

见此,他似乎松了一口气,立刻锁上了车门。

林千沙可是生长在大天朝,虽然对任何血腥恶心片都有一定的承受能力,但那些毕竟是虚幻的,她知道那些血液只是用味道并不敢恭维的糖浆做的。天朝的子民不允许配枪,所以别说是枪击案了,她就连真枪就没见过。

现在,她不仅亲身体验了枪击案,而且还有被一枪毙命的危险!本以为这只是一个安全的养成游戏的林千沙愣住了,这不是她废柴,而是正常人类都会有的反应。

有的人受到惊吓会尖叫,会乱跑,有的人也会面无表情外表看起来十分镇定,说得好听就是越危险越冷静,说得直白点就是吓傻了。林千沙就是后者,等她回过神来,里斯正和狙击手有一枪没一枪地打游击,还时不时地朝她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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