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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这时候发挥了重大作用。
一听说这笔记是杨荣成亲自记下来的,原本好奇议论、觉得警方错抓好人的声音立刻停了。
杨荣成现在谁不知道啊,早就成整个华国的名人了。
他偷偷记下来的“家长”都是什么人,大家也都明白。
原本不知道情况的,听到警察亲自念出来,说这些家长明知道长乐教育所是什么地方,还故意把孩子送进去,甚至跟教育所签订了“意外死亡获得能赔偿五百万”的协议后,顿时无话可说。
家长们再如何喊冤枉,喊不知情,这时候也没用了,陆陆续续被带到了海市和燕京。
家长们的嘴并不难撬。
可能他们本身也不觉得这是大罪,甚至暗地里责怪警察抓人害他们丢脸,为了尽早出去,很快就认了罪。
然而,事实却超乎他们想象。
有“**”协助,加上这些家长的供词,又得到孩子们的确认,罪名基本确认了。
警局经过整理,将这些家长分为几类:
一类是纯粹毫无坏心的,他们对长乐教育所有所了解,只是不深。在自己管理不好的情况下,准备用极端的方法将孩子送张正途。
这种愚昧的家长能气的人咬牙,但是相比而言,居然算是最好的一类了。
二类,是类似王晓雯父母那种,他们深知长乐教育所最严重的后果,可能会疯可能会死,但还是毫不犹豫的将孩子送了进去。
他们的孩子,大多是同性恋这类难以被大众接受的类型。父母们不在意孩子的生死,对五百万的赔偿金倒是很感兴趣,有一定的故意成分。
三类,就是小白脸儿富豪那种了。
直截了当,送孩子进去就是让他死的,通过教育所光明正大的解决掉。
这些孩子在教育所里所受的刑罚最终,死亡比例最高,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死亡率都是出自这类人。
三类家长,三种不同的罪名,在家长们仍旧懵逼的时候,他们也被公诉到了法院。
三类家长,根据孩子是死亡还是发疯的情况,背叛了三十年到五十年不等,罪名是故意谋杀;
二类家长,相对轻一点。
孩子平安无事的,都在心里念大佛,只判了五六年;孩子受到伤害比较严重的,则从十年到五十年不等。
这其中,王晓雯父母算是幸运了。
他们该感谢自己被抓的早,最后只被判了一两年;如果王晓雯真的被抓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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