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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疼爱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啊。

她一边心里甜甜的,一边想,以后一定不会进宫里去,不然韦不宣哥哥会心疼的。

一定不能入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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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韦不宣给她取了名字,是打算认认真真地抚养她了。

“不叫白碗,女孩子叫得好听点。我给你加个字……”韦不宣说着,提笔铺纸,在地上写了一个字。

仪。

“唔,就叫婉仪吧。”

仪态婉约,风姿绰然。

一字之别,却仿佛人生都有了点睛之笔,蒙放光辉。

白婉仪去看那个字,带着叹服。她看过父亲和哥哥的字。

韦不宣的笔锋笔法,带着挥斥天下纵阖四海的恢弘力度,感觉好像撇捺间,装满了整个世界。

及至后来她入了宫,见了形形□□的字,也知道韦不宣的字论美感是不够的,譬如比之宋逸修的字,韦不宣是远远未及了。他的字称不得好看,却总有动人心魄令人激昂的力量。

可那时,她就觉得这是世上最壮丽的字。

韦不宣写下她的名字,似乎也很满意,习惯地转着笔玩,他转笔技法可谓出神入化,笔在他手中,如长了翅膀一般,轻盈转身,那蕴着墨渍的狼毫,藏着调皮的星星点墨,飞到了他的脸上身上。

他虽然肤色底子白皙,但大概是爱骑马,不是那种极白的,墨滴飞溅到脸上,白婉仪一怔,笑了起来,声音如清脆的旋了调的曲子。韦不宣被她笑得疑惑,摸了下脸,似有懊恼,却也跟着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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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喜欢喝朔方一种很劲道的酒,遂带她去过酒肆。

朔方城外,是千年的黄沙,掩埋了朝代更迭。这里汇聚了天南海北的人。有西凉国来通商的人,亦有中原远去大食的商人。城中偶尔可以看到骆驼,驼铃声随风飘零。

城里有一处不起眼的酒肆,幡子随风飘荡。这里实在是破败极了,门口矗立在街边,如同门牙缺了一颗,漏着风的黑洞洞,几乎令往来的人不想踏足于此。

然而,她跟随着韦不宣走进去,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应该说热闹得很,都是些江湖草莽汉子似的,赤臂露膀,髯长须粗,嗓门震天,吃起东西来大口豪迈得仿佛能吞下去一片天地。

韦不宣认识这个酒肆的老板。其实他并非第一次来朔方郡,毕竟韦氏祖坟在此。

百余年前,韦家发迹时,有高人定风水,说韦家的坟冢,得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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