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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上前,拿前腿拍拍优洛的手臂,表情看似在安慰:没事,生活原本就是这麽坑爹!

优洛忍著腰酸背疼屁股疼,挪到景澜身边,“你从哪儿弄的鸡啊?”

“外面。”

“你怎麽弄到的呀?”

“抓的。”

“你准备怎麽吃啊?”

“扒皮。”

“然後呢?”

“烤。”

“再然後呢?”

“吃。”

优洛无语望……树洞顶,“两个字,变成一个字了。”

“什麽?”

优洛笑嘻嘻看著景澜说:“你回答我问题的字数。”

“哦。”

“又变成一个字了。”

景澜不理他,优洛不依不饶,“现在是零个字。”

圣诞节一直盯著景澜手里的野鸡,景澜什麽都不用,直接将野鸡的脖子切断,而後开膛破肚掏内藏,最後剥皮抽筋,优洛看著他这一手熟练的技巧说:“景澜,我以前怎麽没发现其实你十分适合做屠夫?”

“因为你没有好好上过课。”

“哦也,我成功了,终於超过两个字。对了,什麽课啊,我怎麽不记得有课程是教我们这个的?”

“野外生存。你从来没有上过这门课。”

“哦……好像是听说过有这门课,现在看来这麽有用啊。”

“你那时候只学自己觉得有用的东西。”

优洛吐吐舌头,自然,他那时候没想到自己会逃跑,甚至没想过自己会活命,後来想要活命了也没有想过要用这种最原始的方式活命。

景澜拿水壶的水冲冲野鸡,而後串起来,慢慢烤。

优洛软软的靠在景澜身边,看著面前的火堆,再看看烤在上面的鸡肉,还有旁边的圣诞节和兔子,忽然觉得自己以前的生活真的很没劲,什麽争斗啊,什麽为下一步做铺垫啊,什麽和尼尔的友情以及仇恨啊,都悠远地好像上一世发生的事情一般。

此刻优洛觉得自己很幸福,有爱人,有“儿子”,有个睡觉的地方,想要笑了就笑,想要哭了就哭,想要做爱了就把身边这人按倒,其实人生再幸福也不过如此。

“喂,景澜,不然我们就住这里吧,反正我也无所谓吃穿。”

“恩?”

“如果每天都这样,和你在一起,其实我也挺好打发的,给口吃的,饿不死就成,还陪吃陪喝陪睡。”

“不行。”

优洛委屈地看著景澜,虽然明知道不可能,但是还是装著不解地发问,“为什麽啊?”

“对你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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