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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静了静,电视上斑驳陆离的灯光激烈地频闪着,各色光线在辜徐行脸上明灭交替,他的脸色很白,神情透着一股疲惫。他垂下头,用手摁了摁眉心,忽然不知所谓地笑了,那笑像暗夜里忽然擦燃火柴蹦出的光,猝然而短暂:“看来,你真的长大了,知道往人最痛的地方下刀子了。”
顿了顿,他虚弱地挥了下手:“你走吧。”
以沫一言不发地起身,头也不回地开门、关门。门合上的一瞬,忍了很久的眼泪才像一条线似的滑落。身体里,像有什么被掏空了一般,她轻轻靠着那厚实的暗红桃心木门滑下,倚坐在那里。
紧握的左手缓缓摊开,一只少了半截的拇指狰狞而无辜地躺在她的掌心里。
有时候,人是一种很善于忘记疼痛的动物,如果没有什么痕迹留在那里提醒他们,也许很多在当时看来极其惨痛的事情,就真的会被丢失在时光之外,不知所终。以沫诚然是不幸的,因为她所受过的每一次伤害都会在身体上留下无法愈合的痕迹,比如这少了半截的拇指。她无法忽视它的存在,只要她的手还要动,就会有个东西提醒她,那段岁月在那里,那个人也在那里,就像她对他的记忆,永不磨灭,不死不休。
作者有话要说: 进入回忆部分
☆、第二章(1)
宁以沫和辜徐行相识,始于一只陀螺。
十七年前那个初春,一阵玩陀螺的风气在聿城军区大院里刮了起来。彼时的军区大院虽已失去了当年的活力,但这股没落气没有影响到大院的孩子们,他们照样风一般在大院里呼啸来呼啸去,玩着层出不穷的小游戏:滑冰、粘蜻蜓、逮蛐蛐、滚铁环、踩高跷、跳房子、跳绳……
这些游戏你方唱罢我登场,这个流行一个月后,又改换那个了。
所以,当有的孩子还迟钝地滚着铁环时,高学年的孩子们已经“啪”“啪”的抽起陀螺来了。和地方上的孩子不同,大院孩子能从长辈那里偷到一根纯牛皮的皮带,用皮带抽起陀螺来,声音既响亮又给劲,显得非常富有男人气。
因此,当时的小孩都特别梦想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陀螺。
辜徐行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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