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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才用尽全力在你面前表现得有趣,可爱,有吸引力……如果你是在我大学的时候认识我的,肯定不会对我有兴趣。”

  沈槐定定看了任垠予一阵,然后露出了很有兴趣的表情。

  “那我给我看看你大学时候的照片呗?”

  任垠予又懵了,没明白怎么拐到这里来的。

  不过是沈槐的要求,任垠予就算不怎么情愿,也还是翻找了一通以前用的网络相册,给沈槐找出了几张照片来。

  “我以前不常拍照,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会做面对镜头的工作。”

  两个人趴在床上一起用平板,任垠予一手托着下巴,装作毫不在意,但手捂住了嘴和下巴,用以掩饰情绪,在沈槐的脸和屏幕之间来回瞄着,就怕沈槐露出失望的表情。

  但沈槐一直兴致勃勃的。

  照片上的任垠予看上去青涩,愣,根本不懂得怎么面对镜头,因此明明是一张帅脸,但照片里并无神采,有几张还戴了一副巨丑的眼镜,如果不是任垠予指给沈槐看,搞不好沈槐真的会略过。明明是几年前的照片,也并没有久远到差个时代,照片的清晰度也没有问题,但看上去,的确像是两个人。简而言之,照片里的任垠予就是那种典型的轮廓身材都挺不错的,但被气质拖垮成了路人。

  而且任垠予不能被形容成气质呆板啊,畏缩啊,阴沉啊,他简简单单的,脸上没有什么阴霾,也没有开朗的痕迹,非要定义,那只能说是——没有气质了,他没有那种可以被归纳的,可以被哪怕微妙地感受到的东西。

  任垠予还镇说对了,要是当年遇到的是这么一个彻头彻尾地无聊的男孩,沈槐不会有一点停顿地错过他。

  翻完照片,沈槐扭脸又打量了一番任垠予,却觉得现在怎么看怎么可爱,甚至想到如果真的错过了,还会有点难受。

  “我就说很没意思。”任垠予把平板翻过来,睫毛忽闪忽闪了两下,看得沈槐一阵舒心。

  “跟我说说。”沈槐支着头,一脸笑意,“你以前都爱干什么?”

  “没什么兴趣爱好。”任垠予回忆着,“我爸妈离婚早,也不怎么管我,我身边的同龄人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我也不笨,什么都一学就会,但可能是都没什么兴趣,游戏啊篮球啊,都玩得一般,所以在朋友里也不算有人气的那种。”

  “看出来了,照片里就属你一脸无聊,你就没想过钻研一种,变得厉害点,受欢迎一点?”

  “我对受欢迎没兴趣。”

  “现在也没兴趣?你有那么多粉丝,天天嚷着要给你生孩子,见到你又哭又叫的,虚荣心不会得到满足?”

  “不会,我能理解他们激动,但是我没有感觉,我的虚荣心是来自于看自己演的电影,我能变成另一个人,被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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