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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垠予穿一身长摆的黑风衣,里头照旧是件高领毛衣,手插着口袋,姿势和衣着颜色都有些冷,但是当他看到降下车窗,朝他笑着的沈槐后,眼里立刻热了。
沈槐接收到了那个灼热的眼神,没有半分迟疑,不管任垠予要找他要什么,也不管任垠予比他高一个头,他都要操这个人。
今天就要操。
第二章 (捉虫)
沈槐带任垠予驱车前往书店。
冬天快要过去了,这几日天空放晴,让人心情舒畅,沈槐把车开到一片安静社区,在一栋被枯萎藤蔓包围的小楼前停下来。
“到了。”沈槐冲任垠予一笑,下车绕到副驾驶,绅士地替任垠予开车门,任垠予先将腿迈出来,沈槐垂目瞥见他从裤口漏出来的一截雪白脚踝,眼尾反射性地一跳,紧接着,任垠予站到了车外面,沈槐刚刚被勾起来的一点心痒,就让迫近的身高给打下去了。
沈槐立刻退开两步,拉开距离好让自己忽略这种煞风景的身高差,任垠予看了他一眼,表情有点黯淡,没说话。
两步路的距离,任垠予也没做掩饰,低头快步走进楼里,他这几天正因为拿了影帝,曝光比较厉害,不爱在户外待太久。
沈槐暗叹一声,这人埋着头走路,好东西都没看到,他只有叫了沈槐一声,让他看这楼大门旁的牌匾。
那儿有个不起眼的拓印,被植物簇拥,上头写着:沈译先生故居。
任垠予惊讶地睁大眼睛:“沈译故居?”
“没错。”沈槐笑着慢步上了台阶,“算起来,我跟这位也算沾亲带故,一个族谱里的。”
任垠予更惊讶了,转头看他的眼神,不多不少,还带了那么点崇敬。
见任垠予第一面沈槐就知道这人该是个文青,甚至不用去调查,沈槐多年的泡妞钓凯经验,就让他知道该怎么讨任垠予欢心。沈槐平时也是有闲情逸致的人,比起其他搞各种收藏的有钱人,他倒真不是附庸风雅,肚子里有二两墨水。正好沈家祖上也是有位文人的,文革时候没的,房子也被上交国家了,后来沈槐他爸起来了,虽然不是一支,但因为同样姓沈,就把沈译的故居买了回来,用了些年,收集沈译的手稿藏书之类,想还原这位文人的生活状态,但零零落落也收不齐多少,后来沈槐有兴趣,就给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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