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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语气真是叫人胆颤心惊啊?
她清清喉咙,轻声细语地说,“额,前辈,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和权前辈只是普通朋友,是因为某些特殊的缘由,他对我颇为照顾。而且,昨天我没来也是因为发烧了,你听我现在嗓子还有些哑呢。”
听她说完,李再胜颇有些震惊,“你和权之龙竟不是男女朋友?”
宋子露郑重点头,却见李再胜纳闷地摸着脑袋嘀咕道,“那就奇了怪了,不是男女朋友,他干吗吃饱了撑的跟你捆在一起买一送一啊……听说他可是从不接戏的啊……”
话虽说得糊里糊涂,但宋子露却是听了个七七八八,她皱起眉,认真地看着李再胜问道,“前辈,听您刚才话里的意思是,我能接到这部戏是因为权前辈?”
李再胜撇嘴看她,写了一脸的“明知故问”。
得知真相的宋子露眼泪差点掉下来。亏她还可怜兮兮地存了一线希望,把导演的眼瞎看作是挖掘到了她身上隐藏得很深的潜力呢。呜呜,果然还是不能对这坑爹的人生(专坑女主的作者)抱有任何一丝幻想。
☆、搞事
周五,阳光明媚,微风不燥,是个宜出行宜嫁娶的好日子。
韩智妍看着一吃完午饭便跟着她进了门,在她屋里瞎转悠的宋子露,英气的平眉微微隆起,一脸的若有所思。
黑色露脐小短袖,大红色A字小伞裙。雪白纤长的颈项系着黑色丝带,冷艳气质扑面而来,还有那特意束起的单侧鱼骨状麻花辫,上扬妩媚的撩人眼线,以及张扬复古的大红唇,怎么看,都无一不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着几个大字——我要去搞事。
其实这样的盛装打扮并不算出格,在她们参加打歌舞台时往往会有比这更火辣的装束,毕竟公司给组合的定位偏向性感。但私下里,宋子露要简单朴实的多,很少会特意去给自己打扮,每天穿什么她都是随心情而定,即使是出了道,也是丝毫没有任何改变。
因为这朴怜儿还明里暗里嘲讽过几句,但宋子露依旧我行我素,丝毫没有当下小姑娘爱美的执念,或许是天生丽质,天然去雕饰,也或许是她经济不宽裕,爱好太多,实在顾不得这无用之事……
但无论如何,她这份坦然还是很让人羡慕的,心中自有天地,不为外物所左右。
这便是想得远了,韩智妍摇头失笑,看一眼手下的书,这过去大半个时辰了,还停留在第一行,实在是自欺欺人,于是她干脆地顺从心意,转头问道,“说吧,今天找我是有什么事?”
捏在肥嘟嘟的山地玫瑰上的手一顿,宋子露转过头对她露出一个灿若朝阳的笑容,“今天有个朋友聚会,地点我不太熟,我怕之后会找不到路,所以想找你陪着,你知道的,我和首尔真的还很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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