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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从客厅经过,不打算停留,阮司南忽然温柔了语调,说:“能不能陪我一下?”

  沈欣媛想要知道他还想说什么,便走过去,朝着对向他的另外一节沙发上坐下。

  阮司南正在翻看一本书。

  这本书好像很得阮司南的喜欢,已经被翻看过无数次无数次,因为卷翘的书页,和已经被磨坏的书封,就是最好的证明。

  沈欣媛没有开口说话。

  难得看到阮司南能够这么安静的时候。

  他不说话,眉目祥和的时候,看起来就像是从画卷里走出来的天使一样。

  但一旦他狂躁起来,变得万分极端的时候,就和他正常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

  简直是行走在两个边缘的人物。

  沈欣媛安静坐了一会儿,阮司南突然说:“我很喜欢看书,腿没了以后,就更喜欢看了。因为以前,我可以用脚去丈量这个世界,但是还有太多的地方,属于未知的领域,必须通过读书,才能逐渐明白这块领域,自身所达不到的方向。”

  “每个人的思想,思维模式,以及对世界的观点,对生活的盼望,都会浓缩于文字当中。这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尤其是汉字。每一个字排列组合成的语句,在不同的环境下,有不同的意境。”

  “文字创造的美好,是最伟大的一项发明,也是文明。”

  “如果身体不能行走在路上,精神也必须行走在路上。这二者选其一。如果能够结合,是最好的。”

  “但现在,大多数人因为要忙于工作,忙于学业,没有时间去实现第一件事。”

  “而我的情况也差不多。”

  “所以,我现在很喜欢看书,它们已经成为了我的精神粮食。”阮司南摸了摸毛毯之上的这本书,把卷翘的页脚,尽量抚平。

  但是长期翘起来以后,要想修复,就很困难。

  许多书,他很想好好去珍藏,去珍惜,但是又很想看,翻阅一遍又一遍。

  这些书,最后都会因为老旧,和原先刚买来的时候不一样。

  以前,阮司南小,不懂事,家里有钱,就可以随意地挥霍。只是一本书而已,坏了破了,就选择把这本书扔掉,换一本新的去替代。

  只要自己高兴,看着欣喜,就行了。

  可时间久了,他发现,对每一本曾经翻阅过的书,都产生了感情。

  书在不同人的眼里,有不同的意义,可以被印刷出无数本,但唯独曾经的第一本,他拥有过的第一本,能够给他带来欣喜感受的第一本,是第二本第三本第四本……所无法代替的。

  久而久之,阮司南也开始明白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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