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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天赋也未必要让所有人都看见的。”这是娜娜偶然在宿舍弹琴的时候对林芷初说的,当时林芷初正在写周六要用到的“点歌传情”稿件。
“可是没人看见,就永远不可能被更多的人看见。”
“其实呢,有些人喜欢做一件事情不是想要被人看见的,只是出于纯粹的喜欢,纯粹的。懂吗?就和你这傻帽喜欢程霄一样的。这样纯粹的喜欢一辈子也就那么一次。”
林芷初停下手里打字的动作,顿一顿,又低头继续写周六的点歌传情稿。
她打算在下次的点歌传情栏目中,把程霄的名字也写上去,就和高中一样的,反正现在也不是她念稿了,出了责任学校总不会要求她把奶奶喊过来了吧,最多把周子聪喊回去继续卖西瓜。
广播台除了每周一、三是比较枯燥的“医疗驿站”,其余时间都是相对轻松的节目。
每周二是“文学分享”,周四是关于电影咨询的“光影驿站”,周五,六是点歌传情,“一座城,一首歌”。
期中考试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林芷初到广播台的时候,就下起了大雨,雨声哗哗哗响个不停,这间小石屋在风里雨里飘摇欲坠,林芷初怀疑它随时可能会倒塌。
“师兄,下雨了就不播了吧?反正也没人听。”
周子聪说:“虽然没人听,但是你稿子都写好了,不念就浪费了,你先回去,我把这节目播完。”
林芷初没有什么节操的先走了,因为她记起自己挂在阳台上的衣服,如果不回去收拾可能要被这场大雨打湿了。
她撑着一把伞,绕过大半个体育场跑道,路过足球场,走向篮球场,竟瞧见有一群男生在篮球场上冒雨打球。
起初她并没有在意,打着雨伞匆匆忙忙径直往前走,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风也大,她的裙子被吹得扬了起来。
那群打球的男生其中有一个朝她吹了口哨,她假装没听到,压低了头,愈发加快脚步。
篮球场用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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