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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那其实并不是狼而是一条大号的狼狗了。每天每天蹲在王全焕的脚边,王全焕在学堂的时候还算好,会乖乖的待在菜园子里懒洋洋的晒太阳,若是王全焕去街上,狼必定是要跟着的。开始的时候,村里的人见到王全焕带着这么大一条的狼总是会被冷不丁的吓到,有了几次经验了也就不怕了。何况那狼乖巧通灵的很,只是跟着王全焕走,还能背起所有王全焕买的东西——包括被它叼在嘴里的包子。
王全焕想不明白,这狼是怎么这么喜欢吃这肉包子,虽说这狼叼着包子的样子很可爱,但也禁不住这不停的吃。可见它吃的时候那种欢欣鼓舞的样子,王全焕又忍不住的给他买更多的包子。
狼的伤好的很快,或许是伤势本来就不是很重,或许是自愈的能力比较好,除了几块毛发还没有能够完全的长好,狼原本的落魄的样子已然完全不见了,可以看到它作为狼的英姿——完全是狗无法比拟的那种潇洒的样子啊。
只是没过几天,别的村子的人都得到了消息,王家村的教书小先生养了只狼,流言这种东西永远都是越传越离谱。从一开始还有的那些真实,到最后,几乎别的村子的人,都觉得他们的灾祸来自于这条狼。
村里人和别村的人解释说,不是的不是的,这狼救了我们的夫子,所以留了下来。并不是从小养着的。
别人不听,为什么我们那么多的村子都遭了损失,你们却没有?
王全焕想,这真是好笑,难道我们村也遭了损失,你们猜会觉得心里好过么?人心还真是可笑的东西。
可王全焕只是想想,抱着狼的脑袋坐在菜园的水井边上,有一下每一下的抚摸着狼的头顶,下巴和脖颈,听见狼发出类似于小狗一样的舒服的咕噜声。好几个村的村民几乎要把学堂的门冲破了,大声的喧闹着,要讨个公道。
王全焕不在乎,没什么好在乎的。
狼却动了动,像是要起来。王全焕不让,固执的仍旧这么的搂着狼温暖的喷着湿润气息的脑袋。
——别去。他们要送走你。
这便是不舍得了。在心底里担忧着害怕着狼的离开。王全焕一直这么孤孤单单的一个人过着,就算搬到了夫子的学堂,也总是一个人,一个人。所以一有人,甚至不是人,给予一点点的温暖和陪伴就会舍不得,想要留在身边,想要一直抱着。
王全焕想,要是可以,或许可以带着狼一起走,走到没有什么人的地方去。
这样也挺好的。真好。
菜园瞬间涌进来很多的人的时候,王全焕和狼仍旧是保持着这么一个相拥的姿势。几乎要让他们都认为那巨大的有着暗灰却发亮的皮毛的物体,不过是一条长得过于像狼的狗了。但很快就有人喊,就是这条狼!这就是那条头狼!
如果狼可以发出人的声音,狼一定会笑出来了。
你真的分的清楚每一条狼么?就像我能分清你们每一个人一样的分清每一条狼。或者,你能直接看出每一条狼的性别么?
王全焕想,真是自说自话。
但王全焕仍旧是什么都没有表示,甚至稍稍的松开了搂着狼的手臂,看向了夫子和一同前来的村长。
两个人都是面露难色的样子。
——打死!
人群中又是一声喊。
搂着狼的手一紧,狼却挣脱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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