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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一旁的程思远,她叹了一口气,说:“程思远,你说你这么好的人才,为什么会给我捡到呢?”

  想起第一次遇见他的情景,靳楠的心情不禁变得好多了。

  那时他的钱包手机被偷了,偏偏生性好面子,什么都不说,就站在路边生着闷气,路过的人纷纷避他唯恐不及,那时她开车路过,一时心生兴致,下车问他怎么事,跟他磨了一个小时,他才终于把上面那几句话就可以说完的事情说出来。

  她那时不知道哪来的圣母上身,把他拉上自己的车,带他去吃了个饭,在吃饭的过程中才知道他毕业于C大,那可以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而且还是法学和计算机的双学位,一时生了爱才之心,去给他买了台手机,接着留了自己的名片给他。

  她还记得在她都快忘记了这事的时候,有一天收到一个陌生的电话,他说愿意替自己工作。

  那时是她事业的刚起步,程思远倒是任劳任怨,深得她心,一路将他升到自己的身边人。

  只不过,这么久以来,他的性子都没有半点改变,还是时好时坏。

  程思远瞥了她一眼,想了半天,最终崩了一句,说:“你走运了。”

  看着桌上的空杯 ,他伸手收了回来,说:“我先出去了,那些文件不能再拖了,你赶紧的。”

  一旁的小山看得她头晕眼花,她叹了口气,说:“知道了。”

  程思远离开后,她又拿过笔来,仔细的看著文件。

  手机震动,是沈放的电话。

  “喂?”顺带看了眼时间,过了饭点。

  “你在干嘛?”

  “我在——”下意识的想说她在批文件,话到了嘴边连忙一收,“我在吃饭啊。”

  “怎么这么安静?”

  一双眼睛急得乱转,“我在厕所里面补妆。”怕沈放再问下去会穿帮,她抢了话头,问:“你在干什么?”

  “你猜猜看?”

  “在吃饭?在想我?“

  “猜对了。”

  “猜对了哪个?”

  “一边吃饭,一边想你。”

  “哪里学来的土味情话?”

  “不告诉你。”

  “好了好了,不说了,我妆补好了,得出去了。”

  “好吧,再见。”

  “嗯,再见。”<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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